近期,柳南区积极拓宽干部监督渠道,延伸监督触角,出台个人事项报告、监督预警、选任通报三项制度,完善干部监督防范体系,强化“外部约束”,密织干部“监督网”。
用个人事项报告制度筑起“防火墙”。出台《拟提拔科级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制度》,将预防监督提前到拟提拔对象,在任职前就筑起一道“防火墙”,防止干部在以后的履职过程中滋生腐败行为,促进其廉洁从政。制度规定不仅申报者要如实报告本人、配偶、子女的从业、婚姻、财产等基本情况,还要将报告与考察材料一并报组织部长办公会和区委书记办公会,为人事任免提供参考。对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告、不如实报告或隐瞒不报的,取消任职资格。对群众反映的干部个人有关事项申报内容不实的,暂缓办理任职手续;对涉嫌构成违纪犯罪的,移送纪检监察机关或检察机关查处。此项制度实施以来,有2人暂缓提拔;1人因群众反映,后经查实不予提拔。
用干部监督预警制度敲响“警示钟”。出台《科级干部监督预警制度》,将防范关口前移,变事后问责为提前预防,当好干部“保健医生”。通过多部门联席会、聘请干部监督员、开设电子信箱、举报电话、两代表一委员督评、经济责任审计等多渠道收集区管科级干部及后备干部在履行职责、工作作风、道德品质、廉洁自律等方面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进行监督预警,帮助其纠正错误。对存在问题的干部,分别给予函询警示、谈话诫勉、组织处理、移送查处四种预警。去年7月以来,对1名纪律不严、履职不力的科级干部进行了组织处理,2名干部被免职改任非领导职务,并对因违反“八项规定”印制挂历事件的3名干部进行了诫勉谈话。
用干部选任通报制度亮起“聚光灯”。出台《干部选任情况通报制度》,通过分类通报干部选任情况,如换届和集中性调整时,通报调整原则、基本要求、实施过程、班子结构要求等;班子届中、届末考察时,通报考察程序、班子建设、民主测评等情况;公开选拔领导干部,通报选拔职位、范围条件、工作程序、时间安排等;常规性干部调整,通报选任原则、条件、程序等,增强干部选任工作透明度。综合运用干部大会、书面报告、社会通报会、新闻发布会等多种形式,定期和不定期面向全区干部通报,并通过新闻媒体进行公示。2013年以来,分别对班子届中考察、巡视组反馈情况、公推优选领导干部、常规性干部调整等情况通报127次。通过此项制度将干部选任工作放在“聚光灯”下,让干部群众看得清楚、想得明白,经得起检验。(柳南区委组织部 李云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