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是雷锋同志牺牲50周年,也是毛主席题写“向雷锋同志学习”49周年。雷锋精神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与社会主义道德的完美结合,教育与激励着新中国一代代公民。广大组工干部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应当争当传承雷锋精神的先行者,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践行为人民服务的承诺。
一是要言行一致。要始终以党的旗帜为旗帜、以党员标准为标准,人前人后一个样、对上对下一个样、对人对己一个样;要敢想敢干,既有“唱功”又要“做功”;要谨言慎行,“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要坚持原则,敢讲真话,对歪风邪气勇敢说“不”。
二要克己奉公。组工干部要自觉发扬大公无私,乐于奉献的精神,守得住寂寞、经得起诱惑、抗得起干扰,多讲奉献、多讲境界,少讲条件、少讲待遇,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在奉献中实现组工干部的人生价值。
三要敢为人先。在实际工作中要解放思想、勇于开拓。面对困难与问题,要敢于从新思路、新角度解决问题,积极开创组织工作新局面。(柳南街道党工委 姚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