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深入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根据《2013年融安县科级党政正职领导干部述责评议工作实施方案》(融纪发〔2013〕5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下列5位同志作为2013年度第二批述责评议对象:
廖燕娥 大坡乡党委书记
罗 敏 浮石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莫金华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黄宗格 县财政局局长
韦利勋 县水利局局长
述责评议的主要内容包括:一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二是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情况;三是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四是个人廉洁从政及重大事项报告情况。
为便于收集述责评议对象的意见和建议,县纪委设置了征求意见电子邮箱(8135885@163.com)和电话(8135885),并在县纪委大院门口设置征求意见信箱。欢迎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反映有关意见建议,受理时间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8月9日。反映情况必须客观真实,不得虚假诬告。
特此公告
中共融安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3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