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历来是社会关注的焦点和热点。融安县立足实际,解放思想,通过县委权力公开的平台,利用“阳光卫士”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监督,有效提高了选人用人的公信度。
一、在用人导向上,监督德才兼备标准执行情况。自2011年融安县开展县委权力公开工作以来,由“两代表一委员”、离退休干部、各类专业技术人员、村屯(社区)干部、企业职工、群众代表组成的“阳光卫士”对长期在条件艰苦、工作困难地方和生产一线的优秀干部格外关注。2011年全县12个乡镇132名乡镇领导班子换届,在县委常委会和县委全委会票决确定乡镇党政正职人选时,县委邀请了“阳光卫士”全程参与监督。12个乡镇一次选举成功率达到了100%,选出了群众公认,业绩突出、德才兼备的乡镇领导,群众对换届工作的满意度达到了99.8%,在用人导向上,坚持了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二、在扩大民主上,监督干部任用提名制度运行情况。把好干部任用关口,关键在于扩大民主,有效制衡,让选人用人权在阳光下运行。2012年,融安县拿出了2个副局长职位参加柳州市的“公选”,同时拿出5个副科级领导职位在全县范围内“公推”。为了加强监督,融安县从提名阶段开始,就在“阳光卫士”人员库中抽取10名监督员,对整个“公推”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确保选人用人工作在阳光下运行,在任用提名环节上提高公信度。实践证明,该工作堵住了说情的嘴,封住了跑官的路,有效防范和治理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努力使干部选任工作让人民满意,使选任干部让人民满意。
三、在干部管理上,保证选人用人得到有效监督。强有力的监督是防范问题、发现问题、堵塞漏洞的关键措施,是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重要保证。为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深入推进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试点工作,融安县在不断地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拓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六公开、五提名、四差额、三推荐,二票决、一报告”的“654321”工程,在过程中充分发挥“阳光卫士”的监督作用,切实做到把严格监督贯穿选人用人始终,从而有效地管理干部。2012年4月份,融安县先后启动了县人民政府县长、大将镇党委书记、教育局党委书记和交通运输局局长的述责评议工作,邀请了 “阳光卫士”参加并进行评议,通过强有力的监督,确保“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遵守纪律不放松”,真正做到“用好的作风选人,选作风好的人”、“公道正派地选人,选公道正派的人”,在营造团结和谐、风清气正的环境中,努力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
融安县选人用人的创新实践,让选人用人权在阳光下规范运行,主动打破干部工作的神秘感和封闭化体系,自觉把选人用人权置于阳光下公开运行,不仅可以从根本上不断挤压、缩小公众对选人用人的“猜疑空间”,同时也在公开公平的竞争环境中让优者胜出、让下者服气,为解放思想,赶超跨越,建设富裕生态和谐新融安提供了有力的人才保障。
( 莫丽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