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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安县2013年公开提名和推荐科级领导干部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13-09-18
为进一步加大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力度,不断创新和完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机制,拓宽选人用人视野,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扩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民主,推进竞争性选拔干部常态化、规范化,结合我县实际,经县委同意,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公开提名和推荐4名科级领导干部。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坚持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坚持任人唯贤的干部路线和德才兼备的干部标准,以扩大干部工作中的民主和群众参与程度为着力点,通过公开提名和推荐,进一步拓宽选人的视野,坚持干部工作的群众路线,不断扩大干部工作的民主,努力把政治坚定、作风过硬、业务熟练、群众公认的优秀人才,充实到科级领导干部队伍中来,不断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提升科级干部的整体素质,为建设柳州市域次中心城市以及富裕文明和谐新融安提供组织保障。
二、公开提名和推荐的职位
公开提名和推荐副科级领导职位4个。具体职位为:
融安县人民政府司法局副局长1名;
融安县人民政府审计局副局长1名;
融安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副主任1名;
融安县社会科学联合会专职副主席1名。
三、公开提名和推荐的范围
全县各乡(镇)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机关、县委各部门、县法院、县检察院、县直机关各办局、各人民团体。
四、公开提名和推荐人选条件资格
(一)基本条件和资格
1.具备《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政机关竞争上岗工作暂行规定》等规定的条件;
2.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3.参加工作满4年(2009年9月10日以前参加工作);
4.具有国家公务员身份或通过国家、自治区级公务员考试进入参公单位的人员,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67年9月10日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
6.报考人员还应具备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职位的条件和资格
融安县人民政府司法局副局长:法学类相关专业;或在调处、维稳、司法、公安等政法部门从事相关业务工作2年以上;或具有2年以上乡镇领导岗位工作经历。
融安县人民政府审计局副局长:经济学、财政学类相关专业;或从事审计、财政管理、会计工作2年以上;或具有2年以上乡镇领导岗位工作经历。
融安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副主任:熟悉国家扶贫工作政策;或在涉农部门或财政部门工作2年以上;或具有2年以上乡镇领导岗位工作经历。
融安县社会科学联合会专职副主席:有较强的综合协调能力,文字功底较好。
(一)(二)所述资格条件中,学历、职务和任职年限均含本数,年龄、任职时间计算截止2013年9月10日。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提名和推荐。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受党纪处分提拔使用限制期未满或受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4.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适宜担任领导职务情形的。
五、公开提名和推荐的步骤和时间安排
从2013年9月中旬开始,至2013年11月下旬结束。
(一)宣传发动(9月20日前)
由县委办公室下发通知,县委组织部在融安有线电视台、融安党建网等媒体发布公告、公布职位、任职资格条件和相关要求。公告及相关表格可到公共邮箱(ra8135297@126.com,密码:8135297)或到“融安党建网”下载 (http://rax.lzdj.gov.cn/)。
(二)提名推荐(9月25日前)
可通过领导干部实名推荐提名、基层单位领导干部会议提名、单位党组织推荐提名、群众个人推荐提名、干部个人自荐提名等方式进行提名和推荐。各单位应鼓励和支持本单位符合条件的干部踊跃报名。请各单位和个人在9月30日前将提名材料一式一份(含电子版材料)报送县委组织部干部综合股。咨询电话:8135297,监督电话:8137196。
(三)资格审查(10月8日前)
县委组织部汇总统计全县初始提名情况,对照空缺职位的条件和资格要求,对所有提名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审查结果向社会公布。
(四)差额比选(10月15日前)
由处级领导干部、有关单位领导干部、专家和纪检监察、组织人事部门干部等组成评审委员会,对资格审核合格人选进行差额比选。通过分析推荐人选的学习经历、工作经历、任职经历、年度考核、工作实绩、获得奖励等情况,综合评价,按照推荐选拔数量1:10的比例确定参加差额推荐人选,并向社会公布。
召开全县2013年民主推荐科级领导干部人选大会,将差额推荐人选名册提交给与会人员,与会人员填写民主推荐表,邀请县委“阳光卫士”现场监督。根据推荐结果,按照推荐选拔数量1:3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并向社会公布。
(五)差额考察(10月20日前)
县委考察组到人选所在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民主测评,得不到半数以上群众认可的,取消其考察对象资格。考察从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德才素质、现实表现和工作实绩。县委组织部根据考察情况,按照推荐选拔数量1:2的比例,研究提出提交县委常委会票决人选及职位,并向社会公布。
(六)差额票决(10月25日前)
入围人选与县委常委见面,县委常委会讨论研究,以无记名投票表决方式确定拟任人选及任职岗位。
(七)公示任职。( 10月30日前)
对拟任人选进行为期7天的任职前公示。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任职手续。
为确保选拔质量,经研究无合适人选的职位可以空缺。
六、组织领导
融安县公开提名和推荐科级领导干部工作在县委领导下进行,为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经县委同意,决定成立融安县公开提名和推荐科级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兰 登 县委书记
陈家达 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组长:韦 宁 县委副书记、县委党校校长
梁太福 县委常委、纪委书记
王汉强 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成 员:覃 松 县委常委、副县长
肖素清 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秦雪梅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陈兰强 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韦宗禹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周志飞 县司法局局长
何卫平 县审计局局长
黄雪芬 县扶贫办主任
韦亮和 县委党校常务副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全县公开提名和推荐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县委组织部,办公室主任由王汉强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韦宗禹同志兼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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