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源头治理、标本兼治,注重整体、重点防范,刚性约束、严格问责”的思路,融安县在制度建设方面,坚持有什么漏洞就建什么制度,形成既“医病”又“防病”的长效机制。
一是立足从严治吏建章立制。制定《融安县委常委反对“四风”十项规定》,对班子成员在公务用车、办公用房、公务接待、出席节庆活动、出差出访、廉洁从政、秘书配备、家属子女教育管理、住房、选拔干部等方面,实行“十个严禁”;建立健全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实施细则,改变干部管理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状况。
二是盯住易发高发的作风问题建章立制。针对乡镇干部上班迟到早退、工作遥控指挥、工作日晚上唱“空城计”等现象以及由此带来的公车私用问题,进一步严明上班纪律、住夜纪律、值班纪律,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住宿和请销假制度,建立健全日常考勤制度、工作人员去向告知制度、应急联动制度、检查通报制度,进一步完善公休日、节假日值班制度和领导干部遇急、难、险、灾等重大事件必到现场制度,严格规范干部行为,有效遏制乡镇领导干部“走读”等不良风气。
三是搞好制度的衔接配套。建立健全《关于建立“四重一大”事项民主决策制度的实施意见》、《县委全委会议事决策规则》等15项配套制度,形成比较完善的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制度体系。凡属重大问题决策和重要干部任免,严格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常委会集体讨论决定。完善群众参与、专家咨询和集体讨论相结合的决策机制,建立健全重大决策论证、公示、专家咨询及公众参与制度,积极推进党务公开、政务公开,扎实推进领导决策民主化科学化法制化,力求形成更完善更配套的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有效机制。
四是强化作风问责机制。重点整治门禁森严、内部管理、服务态度、办事效率、审批和执法等5个方面的问题。坚决纠正工作人员对待群众来访态度生硬、推诿扯皮现象;坚决杜绝利用便民服务谋取不正当利益现象;坚决查处“吃拿卡要”行为;坚决整治执法监管中的作风粗暴、滥用职权行为;坚决查处在项目审批、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分配等工作中搞暗箱操作、权力寻租等行为;坚决打击新闻敲诈行为。切实整治“庸懒散”,严肃查处无故旷工、迟到早退、擅离职守等行为。如出台《干部职工操办及参与婚丧喜庆事宜暂行规定》、县国土资源局出台《国土资源系统工作人员“十不准”》和《融安县国土资源局聘用人员管理暂行规定》,细化问责程序和形式,使制度可检查、可监督、可问责,既架“高压线”又通“高压电”。(融安县教育实践办 蓝 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