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水县在完成自治区部署“四所合一”改革的“规定动作”基础上,积极探索更大范围的“大部门”制,进行了机构职能整合的“自选动作”,实行“六所合一”,并规范权责运行,加强队伍建设,改革力度和范围进一步扩大。
强化职能整合,凸显地域特色。整合村寨防火,实现“五所合一”。早年,在县级设置有村寨防火局,乡镇设置有村镇规划建设和防火站,主要履行村寨防火监督管理职能。2015年进行乡镇“四所合一”改革试点工作时,整合国土资源、村镇规划建设和环境卫生、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和职能的基础上,因地制宜将村寨防火的机构和职能也同时整合进“四所”之中,形成“五所合一”格局,确保村寨防火工作有机构、有职责、有人员。设立交通管理站,实现“六所合一”。2017年底,将乡镇交通管理站,在乡镇国土规建环保安监防火站(综合行政执法队)挂牌,实行“六所合一”,即乡镇国土规建环保安监防火站(综合行政执法队、交通管理站),把原先乡镇政府负责农村公路建设和养护职能整合入其中,促使乡镇“四所合一”机构得到进一步优化。
强化权责运行,印发“三定”规定。随着改革的深入推进,为切实解决改革存在机构功能定位不准确,职责履行不到位、工作运行不规范等问题,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作出的进一步深化乡镇“四所合一”改革部署,今年3月,融水县印发了20个乡镇“四所合一”机构编制方案,梳理出乡镇国土规建环保安监防火站(综合行政执法队、交通管理站)受上级相关部门或乡镇政府委托权责事项27项,协助上级相关部门或乡镇政府办理权责事项14项,公共服务事项8项,并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公布,标志着融水县“一张清单管边界”改革、建设法制型服务型政府又向前迈进了一步。
强化队伍建设,增加人员编制。为进一步加强乡镇“四所合一”人员队伍建设,增强执法力量,在2016年融水县全面推进乡镇“四所合一”改革工作时,已核定各乡镇国土规建环保安监防火站8-10名编制,全县由改革前的事业编制数总数147名增加到163名。2018年上半年,县编委会又给20个乡镇“四所合一”共增加40名事业编制,平均每个乡镇新增2名事业编制,编制总数达到203名。乡镇“四所合一”编制总量得到进一步的扩充,乡镇机构组织得到充分的人员编制保障。
下一步,融水县将继续加大机构和职能整合力度,把适合统一管理和综合执法的领域一并整合,实行“多所合一”,努力把乡镇“四所合一”打造成具有融水县地域特色的综合执法监管新体制。
(县编办 杨丽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