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党员、群众:
黑恶势力是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毒瘤,是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顽疾,必须坚决依法予以打击。组织部门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自治区、市、县党委的决策部署,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切实加强基层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严厉打击涉黑涉恶侵蚀把持基层政权、侵占集体资产等违法犯罪行为,为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提供坚强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希望广大党员群众积极参与检举揭发涉黑涉恶线索,若发现农村基层干部、党员涉及以下违法犯罪活动,请立即举报:
(一)涉黑、涉恶、涉宗族势力、涉“村霸”行为;
(二)侵蚀、把持基层政权行为;
(三)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行为;
(四)垄断资源行为;
(五)侵吞国家、集体资产行为。
举报电话:(0772)5123747
电子邮箱:rsjcb@163.com
中共融水苗族自治县委员会组织部
2019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