斗江镇扶平村充分发挥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为结对帮扶单位的资源优势,主动在乡村振兴中融入法治配方,准确把握法治元素与乡村振兴的结合点,以提升治理水平为切入点,以重塑文明乡风为落脚点,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融入诉源治理大格局,谱写枫桥经验新篇章
扶平村积极将乡村治理工作融入诉源治理之中,通过吸纳党员法官到村担任驻村工作队员,实现“法官变村官”的角色交流,弥补乡村党建、法治人才的不足。借助与法院支部联建及“送法下乡”等系列活动实现“零距离”普法宣传,定期开展法治理论宣讲、集中法律咨询等新时代文明实践法律志愿服务活动,塑造“法行乡村,法润乡风”的法治环境,实现法治文化浸润文明乡风的良好效果。
通过法官驻村任职、“一村一法官”制度,满足乡村矛盾简便处理,快速化解的现实需求,打造“法官+调解员+寨老+村民”的纠纷化解模式,积极推进“321”矛盾纠纷化解机制落地,法官工作队员在驻村任职期间听民意,解民忧,为村民提供诉讼指导和法律服务,对家庭暴力、拒绝赡养老人、涉黑涉恶、“黄赌毒”等农村突出问题开展以案说法,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的法治氛围。寨老、村民作为本土乡村治理人才,在法官队员的指导下结合本村风俗、村规民约评理说事,化解矛盾,通过将纠纷化解的成功案例在村内张榜公示,实现“解决一案,传播一片”的蒲公英效应,将纠纷化于未发、止于未诉,实现“无讼村居”“和谐乡村”。
树起村规民约红黑榜,提高村民自治约束力
扶平村以村规民约为工作抓手,不断完善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的乡村治理体系,驻村工作队在村“两委”及族老、寨老的协助下对如何修订、完善村规民约提出意见建议,大力发掘法治宣传载体,借助符合法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村规民约、民族习惯重塑文明乡风,实现国家法律与“本土资源”的双向互动。扶平村将经过村民民主议事程序讨论形成的村规民约及村民自治章程等规范张榜公示,充分激发村规民约“小宪法”的治理效能。树起村规民约红黑榜,将村规民约的实施结果实时公开,通过道德可视化、积分化的方式加强道德约束力,实现村干依约治村,村民以约律己,不断提高乡村自治能力;探索道德评议激励机制,对遵规守约的村民给予表彰奖励,发挥道德模范的感召作用,让村民在潜移默化的熏陶中增强行为自觉,推动乡村移风易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