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总书记的七一讲话里,除了肯定我党近年以来做出的成绩以外,也提到目前面临的四大危险——精神懈怠,能力不足,脱离群众,以及消极腐败。笔者认为,要有效根除“消极腐败”,必须要从党员干部的自身建设抓起,从自我做起,加强修养,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
何为消极腐败,“消极腐败”指向的是党员干部行为不端,作风不正,“消极腐败”的表现形式主要有:铺张浪费、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好人主义等等,它极大损害了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影响力和公信力,严重损害了党、政府以及广大干部的形象。如何有效地根除“消极腐败”?
一是领导干部要树立良好的作风。领导干部必须坚持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从思想上高度认识消极腐败的危害性,不铺张浪费、不搞形式主义、不官僚主义、不好人主义,以优良的党风促政风带民风,最终实现廉洁政治、良好社会风气局面。
二是制定科学化的制度。出现消极腐败的现象主要原因是反对消极腐败工作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在理念、思路、制度、方法等方面存在一些不适应、不符合深入反腐倡廉要求的问题,没有把教育的说服力、制度的约束力、监督的制衡力、纠风的矫正力和惩治的威慑力有机结合起来。因此,行之有效的科学化制度是根治消极腐败之本。
三是广泛发挥监督作用。反对消极腐败,人人有责。应当充分发挥媒体舆论监督作用、发挥各民主党派、全体群众监督政府以及约束自身的作用等等,将“消极腐败”扼杀在萌芽阶段,最大限度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要从根本上治理“消极腐败”,就必须提高对于“消极腐败”现象严重危害的认识,提高反对和治理“消极腐败”现象的自觉性;进一步深化相关体制改革;深化决策体制改革,克服权力过分集中;落实关键政务信息公开,真正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建规立制,严格执法,提高对于各种“消极腐败”现象的打击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