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县2016年的第一批精准扶贫产业(项目)将进入验收阶段。县检察院的预防部门在看到县扶贫办相关验收工作方案后,时刻关注扶贫项目资金走向,针对可能会出现职务犯罪隐患的各个环节,积极与县扶贫办沟通,及时提醒扶贫办工作人员予以注意并加以完善。
2016年6月3日,县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局同志到县扶贫办,与该办主要领导进行了长达两个多小时的座谈,了解了此次验收工作的具体情况及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对相关工作环节提出针对性检察建议:利用县各单位的扶贫工作人员来加强政策宣传、信息收集和反馈以及对扶贫补助是否落实到位的监督;利用拍照留存方式建立项目档案,避免扶贫项目补助出现“虚报冒领、重复验收、张冠李戴”等现象;利用互联网等多种方式公示扶贫补助落实情况,促进公开公正;明确验收工作组的责任,加强验收工作人员的责任心。同时建议在即将召开的全县精准扶贫产业验收工作部署会议上,由县检察院预防部门检察官以案说法,提醒工作人员明确职责,提高廉政意识,守住违法违纪红线,时刻警醒,积极主动预防职务犯罪。县扶贫办对检察建议予以了高度评价,并表示将尽快落实相关建议,欢迎检察机关在今后的扶贫工作中给予专业的预防建议。双方还对今后如何加强县检察机关和扶贫办的工作联系和配合,建立长效机制,更精准、更有效的开展扶贫开发领域的职务犯罪预防工作进行了沟通。
“扶贫资金到哪里,我们的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就要跟到哪里”。这是县检察院今年5月份以来开展扶贫领域专项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所坚持的原则。县检察院预防部门密切关注各职能部门在落实惠民政策中的一些关键环节,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做细、做实,实实在在地将“关心您、保护您、帮助您”的预防理念贯彻到工作实际中,积极创造良好的预防效果和社会效果。(县检察院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