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以来,县人民检察院坚持惩防结合,着力预防和减少职务犯罪的发生。
一是加大惩治职务犯罪力度。认真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关于反腐倡廉的决策部署,坚持有贪必反、有腐必惩,加强与县纪委协作配合,依法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案件8件10人,立查件数同比上升33.33%,其中涉及科级干部2件2人、大案9人;立案侦查渎职侵权案件4件4人,同比立查人数上升33.33%。通过查办案件,有力推进反腐倡廉工作深入开展。
二是警示教育成效明显。结合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与县纪委、组织部联合组织新一届村(社区)两委人员共计761人到县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开展“五个一”(即:参观一次警示教育图片,聆听一堂法制教育讲座,观看一部预防职务犯罪微电影,赠送一本《预防农村“两委”人员职务犯罪检察提示系列手册》,举行一次廉政知识测试)廉政教育活动,有效增强基层干部勤政廉政意识。同时,结合查办案件,深入案发单位、相关系统、行业上职务犯罪预防课8次,开展专项预防调查14次,形成“一案一警示”防范机制。
三是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扎实推进。为规范工程建设领域法律秩序,积极与县纪委、建设局、发改局、卫生局、国土局等单位协调,把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作为参与重大工程建设招投标工作准入门槛,依托检察机关三级专线网络优势,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1887次,比上年同期上升25.22%,发现犯罪记录2例,有效预防建设工程领域贿赂犯罪的发生。
(县人民检察院 侯红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