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融水苗族自治县委员会
组 织 部 (通知)
融组通〔2010〕8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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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09年度市委组织部代市委管理
党费收支情况公示工作的通知
各基层党(工)委: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费工作,积极稳妥地推进党费工作公开,根据柳州市党委组织部《关于公示2009年度市委组织部代市委管理党费收支情况的通知》(柳组通字〔2010〕142号)精神,现就面向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公示2009年度市委组织部代市委管理党费(以下简称市委组织部代管党费)收支情况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示内容:2009年度市委组织部代市委管理党费收入和开支情况。
二、公示范围:全县各基层党组织和党员。
三、公示方式:县委组织部将《2009年度市委组织部代市委管理党费收入和开支情况》下发各基层党委(工委),并将本《通知》放在融水党建网上予以公示。
各基层党委(工委)接到《通知》后,及时将本《通知》精神传达到本辖区所属基层党组织和党员。
四、公示时间:2010年12月30日至2011年1月3日。
请迅速向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传达《通知》精神,认真听取大家的意见建议,并于2011年1月4日前,将汇总意见建议反馈融水县委组织部组织股。党员个人可通过书信、“12371”党员咨询服务电话和发送电子邮件等方式,直接向县委组织部组织股、市委组织部组织二科反映意见建议。
各基层党(工)委结合实际,于2011年1月31日前,将本级党(工)委管理的2009年党费收支情况向所属基层党组织和党员进行公开,增强党费工作的透明度。
电话:5135870、12371、2825488
传真:5136682、2863276
电子邮箱:zzk5135870@126.com;lzzzk2003@163.com。
附件:2009年度市委组织部代管党费收支情况
中共融水苗族自治县委员会组织部
2010年12月30日
主题词:党费收支 公示 通知
中共融水苗族自治县委员会组织部办公室 2010年12月30日印发
(网络传输)
附件:
2009年度市委组织部代管党费收支情况
一、市委组织部代管党费收入情况
2008年度党费余额为2020070.71元。2009年度,市委组织部代市委管理的党费收入总额为4690277.26元,其中,各县区党委、市直各委局党委(工委)、各有关事业单位党委共上缴党费4330583.43元;党员个人自愿多交纳千元以上党费1000元;自治区党委组织部拨来专项经费353300元;党费存款利息收入5393.83元。
二、市委组织部代管党费支出情况
根据中央组织部关于党费开支范围的规定,2009年度,市委组织部代管党费支出总额为5514051.09元,主要支出项目是:
1.按规定上缴自治区党委2008年度下半年我市党费384304.4元,上缴2009年1-10月党费1054283.18元。
2.慰问生活困难党员和老党员支出818683.7元。其中,2009年春节前夕,拨给各县区党委、市直各委局党委(工委)、各有关事业单位党委421200元,用于走访慰问生活困难党员和老党员;拨给有关县区15540元,用于发放2009年建国前入党的老党员生活补贴;市委领导同志和市委组织部领导下基层慰问困难党员和老党员购买慰问品、支付慰问金41165.2元;七一前夕,拨给各县区党委、市直各委局党委(工委)、各有关事业单位党委205600元,用于走访慰问生活困难党员和老党员;拨给市委老干部局慰问离退休老党员经费15178.5元;下拨救灾款120000元。
3.党员教育支出3057785.81元。其中,拨给各县区(新区)1000000元,用于开展农村党员技能培训;拨给市纪委148500元,用于开展反腐倡廉教育方面的工作;拨市委宣传部250000元用于重点党报党刊的征订。拨老干部局100000元用于离退休老党员征订党报党刊。拨给各县区(新区)用于示范农家课堂、党建工作规范化建设示范社区和非公有制企业“三培养一建设”等党建示范点建设320000元。拨市委党校150000元用于党员干部教育。支持党员电化教育120000元;用于办党内统计培训班58650元,用于柳州党建网站的维护升级50000元,用于出版党建学会优秀论文、加强党建学会建设180000元,用于党建理论研讨班50200元,用于党建人才小高地建设150000元,用于为基层党组织购买《党员阅读2009》、《组工通讯2008》等党建读物110110.2元,用于为行政村、社区、非公有制企业及部分困难国有企业党组织等征订《党建研究》、《党课》、《党支部工作指导》等党刊196330.2元,用于印制《入党志愿书》、《党费证》、《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等材料153993.41元。
4.党内表彰支出197694元。6月底,召开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88周年暨柳州市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表彰大会,用于奖励表彰对象、制作奖牌(荣誉证书)及会务等开支217696元。
5.上缴中央党员个人自愿多交纳千元以上党费1000元。
6.其他。用于支付银行电汇手续费3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