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工)委:
根据中央组织部和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的要求,现将公示2014年度中央组织部代中央管理党费收支情况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示内容。2014年度中管党费收入和支出情况。
二、公示范围。各县区、各有关党(工)委所属基层党组织和党员。
三、公示时间。2015年11月6日至11月14日。
四、公示方式。县委组织部将《2014年度中央组织部代中央管理党费收支情况》通过政府公文交换系统下发给各基层党(工)委。各党(工)委接到《通知》后,通过多种方式,及时将本《通知》精神传达到本辖区、本系统、本单位所属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建立有单位、系统局域网的,将本《通知》放在内部网上公示;在网络不能覆盖的地方,可结合实际通过党支部生活会、文件传阅、张榜公示等方式进行公示。
五、公示要求。各基层党(工)委要迅速向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传达本通知精神,并认真听取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对党费公示的
意见建议。公示时,要采取有效措施扩大公示覆盖面和知晓度,努力使每一个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都能了解党费收支情况。请党(工)委于2015年11月18日前把公示情况和意见建议,以及《2014年度中管党费收支情况公示统计表》反馈县委组织部组织科。党员个人可通过书信、“12371”党员咨询服务电话和发送电子邮件等方式,直接向县委组织部组织科反映意见建议。
各党(工)委请结合实际,于2015年12月10日前,将代本级党(工)委管理的2014年党费收支情况向基层党组织和党员进行公开,增强党费管理工作的透明度。
电 话:5135870
传 真:5136682
电子邮箱:zzk5135870 @126.com
附件:1. 2014年度中央组织部代中央管理党费收支情况
2. 2014年度中管党费收支情况公示统计表
中共融水苗族自治县委员会组织部
2015年11月6日
中共融水苗族自治县委员会组织部办公室 2015年11月9日印发
附件1
2014年度中央组织部代中央管理党费收支情况
一、中管党费收入情况
2014年度,中央组织部代中央管理党费(简称“中管党费”)收入总额为29610.2万元。其中,各地区各系统(部门)上缴党费27404.5万元,党员个人自愿多交纳千元以上党费396.9万元,党费存款利息收入1808.8万元。
二、中管党费支出情况
2014年度,中管党费支出总额为16295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是:
1. 慰问生活困难党员和老党员支出9025万元,占支出总额的55.4%。其中,2014年春节前,拨给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中央有关系统(部门)6025万元,用于走访慰问生活困难党员和老党员;拨给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3000万元,用于补助建国前入党的农村老党员和未享受离退休待遇的城镇老党员生活补贴。
2. 补助受灾党员和修缮因灾受损基层党员教育设施支出1020万元,占支出总额的6.3%。拨给云南1020万元,用于补助昭通市地震灾区受灾党员和支持村级组织活动场所修复重建、修缮远程教育设施。
3. 党员教育和其他支出6250万元,占支出总额的38.3%。其中,用于补助中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材料专项经费支出1541.6万元;用于补助党中央有关重要活动和重要会议经费支出3722.4万元;用于支持党建工作联系点开展党员培训和购买党员教育资料、设备支出100万元;用于开展系统党员教育培训支出800万元;用于补助全国党建课题研究经费支出80万元;用于向“全国优秀组织工作干部”涂红刚、曾建同志和“全国优秀共产党员”文建明同志发放慰问金支出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