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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实施“头雁计划”激活乡村振兴带头人队伍
发布日期:2023-07-28   |  来源:柳州党建微信公众号   | 字体大小:【

近年来,柳州市聚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深入实施村党组织书记“头雁计划”,通过每年选拔一批政治过硬、素质优良、能力出众的村级党组织书记作为“头雁”书记,示范带动村干部队伍争先晋位、干事创业。

设定资格条件选有标准

明确“头雁计划”实施范围,主要在自治区三星级以上村级党组织、市级“红旗村”和村级集体经济收入达10万元以上的村级党组织中推选“头雁”书记。实行资格把关“上调一级”,在乡镇党委按照所辖行政村22%的比例挑选出一批适合实施“头雁计划”的对象,县级组织部门会同同级纪委监委机关、政法机关和民政、司法等部门进行资格联审,按照20%的比例完成选拔,于每年12月底前完成任命工作,任命结果报市委组织部备案管理。目前全市选拔产生两批“头雁”书记共274名。


“头雁计划”人选任命仪式


理制度管有规范

出台《柳州市村干部管理办法》,重点加强对“头雁”书记管理,实行“日纪实、月考勤、季评比、年述职”考核标准。建立定向教育培训机制,优先选派参加学历提升、上级调训及其他专项培训,每年举办2—3期市级示范培训班,推动市、县两级全覆盖培训,持续提升队伍整体素质能力,目前15名“头雁”书记入选柳州市乡村振兴党建学院师资库、6人受聘担任柳州“乡村振兴大讲堂”讲师。同时建立后进淘汰制度,对“头雁”书记实行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察合格后予以正式任命,对任期内出现不适宜继续任职的一律取消其资格,1名“头雁”书记因不胜任工作被取消资格,做到动态管理、能进能出。

“头雁书记”在头雁工作室开展行动学习


化激励保障干有劲头

出台《柳州市持续提升农村基层党建基础保障水平实施方案》,按照不低于全市上一年度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5倍标准确定村级党组织书记基本报酬。从2022年1月起,村级党组织书记兼村民委员会主任每月基本报酬最低标准从3100元提高到3600元,“头雁”书记按照每月不低于4000元的标准发放月基础报酬待遇;对连续任职2年以上且年度考核均被评为优秀等次的“头雁”书记,在4000元月基础报酬基础上,按照10%的比例进一步提高报酬待遇。加大政治激励力度,建立定向招录制度化激励机制,招录(聘)工作适当向“头雁”书记倾斜,2021年以来,5名村级党组织书记通过“五方面人员”选拔进入乡镇领导班子,15名村级党组织书记考录到乡镇机关和事业单位,使能干者有盼头、干成事者更有奔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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