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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水:广大党员对《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反应热烈
发布日期:2018-12-03   |  来源:融水县委组织部  | 作者:龙林智 | 字体大小:【

连日来,融水苗族自治县广大党员通过网络、电视、手机、广播、报纸认真收看、收听、阅读中共中央印发的《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以下简称《条例》),大家纷纷表示,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断加强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提高党支部建设质量。

《条例》的印发,标志着党支部建设上升到更为高的位置,我们必须学深、学透《条例》,把握标准,把基层党支部建得更加标准、更加规范。该县汪洞乡党委组织干事吴秋娥如是说:“作为新时代年轻党员,必须认真学习《条例》,不断增强贯彻执行《条例》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以最大的能力指导基层党支部工作。”该县两新工委干部陈妍竹说:“加强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是两新组织党组织组建后最重要的一环,我们要以两新党建示范带为样板,不断推进两新党组织的建设。”该县汪洞乡党建信息员蒙林翠说:“阅读《条例》后使我知道,党员必须遵守组织的规章制度,要遵循党支部工作要求原则,要努力去完成党支部交代的任务,争做一名优秀党员。”该县汪洞乡党委宣传、统战委员、讲习员李华忠说:“作为一名基层宣讲员,我要切实履行好抓好《条例》的宣传解读,不断提高《条例》的指导和规范化建设的自觉性,提高党支部建设质量。”

《条例》的印发,为基层党支部建设提供了依据,大家认为要以此为准则,严格执行《条例》,争做先锋模范带头人。该县大浪镇上里村驻村第一书记杨崛说:“《条例》的出台,体现了我们党坚持唯物论与辩证法的统一,每个党支部作用将得到有效发挥,我们党整体功能才能实现最大化。同时,也体现了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决心。”该县汪洞乡平时村党总支部书记侯显林说:“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试行条例为党的全面建设提供了可靠的组织保证和完整的党组织体系,同时,也能为充分发挥好新时代党支部提供了基本遵循,有效全面提升农村基层党支部的组织能力。”该县党委组织部组织科干部黄创龙认为:“《条例》的制定,是今后各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的重要指南;为党支部开展组织生活、“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活动提供必要条件和保障;对不同领域党支部建设和作用的发挥提供了重要的指导意义。”

《条例》的印发是时代的进步,第二十一条明确指出村、社区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5年,其他基层单位党支部委员会一般每届任期3年。也就是说村、社区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由原来的3年延长到现在的5年,在工作上使在任的党支部委员班子成员能有更长的时间做事、做成事。该县和睦镇党委组织委员韦永绍说:“从目前村(社区)的任期角度看,3年的确有些短,第一年熟村情,第二年实施工作规划和设想,第三年又到换届了。所以这次调整为5年,这是比较切合实际的。”该县基层办常务副主任王江说:“原定的村、社区党支部委员会‘三年一换’成本高时间短,在短暂的任期内难以有所作为。现将每届任期5年,使村党组织任期与乡镇领导班子、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任期同步进行,既方便上下对接,又有利于经济长远规划和发展,还有利于建设、稳定一支实践经验丰富、工作能力强、群众信得过的基层干部队伍。”该县基层办干部黄享权说:“村、社区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5年,符合当今我国农村和城市社区基层实际。”该县香粉乡党委组织委员韦山说:“ 村、社区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5年,将解决农村党支部书记“火车头”作用不强的问题,更有利于党支部的规范化建设,提高党组织活动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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