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通报5起扶贫领域违纪案件并提出要求
吸取教训警钟长鸣
市纪委于25日通报了我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办的5起扶贫领域典型案件,其中包括违规骗取危房改造补助 、冒领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 、向群众索取钱财 、违规收受“好处费”等“蝇贪”问题。市纪委要求全市各级党员干部要从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警钟长鸣。
一 、三江侗族自治县富禄乡福禄村原党支部书记梁清海违规骗取危房改造补助问题。2013年至2014年期间,梁 清海利用职务之便,在未新建住房的情况下,申请获得农村危房改造新建指标,骗取危改补助资金1.6万元。梁清海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并退还违纪款。
二 、三江县古宜镇古皂村原党总支部委员荣昌发冒领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等问题。
2010年,荣昌发利用职务之便,非法冒用他人名字套领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 、防火员工 资及村干部退休工资共计2.494万元,用于其日常生活开支。荣昌发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三、融水苗族自治县融水镇三合村原村民委员会副主任唐程索取钱财问题。唐程在担任三合村委会副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在危房改造过程中,以帮助农户申请危房改造指标为由,向三合村28户群众骗取、索取钱财,累计达11.7万元。唐程被责令辞去三合村村民委员会副主任职务,其违法问题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四、鹿寨县住建局原党组书记 、局长黄礼城为他人谋利、收受财物问题。2012年至2013年期间,黄礼城在开展鹿寨县村镇规划集中行动工作中,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他人财物共计15万元。
黄礼城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违法问题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五 、鹿寨县寨沙镇全坡村原党总支部书记潘佳运索要“好处费”问题。2010年,潘佳运利用协助镇政府开展危房改造工作之便,收受村困难户陈某某“好处费”7000元。潘佳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记者梁晶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