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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公务员(含参照管理事业单位人员)申诉业务办理流程
发布日期:2019-06-26      | 字体大小:【
柳州市公务员(含参照管理事业单位人员)申诉业务办理流程    
部门名称 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三科    
事项名称 公务员(含参照管理事业单位人员)申诉业务事项办理    
办理对象 柳州市本级公务员(含参照管理工作人员)    
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实施方案》(中发〔2006〕9号)
《公务员申诉规定(试行)》(人社部发﹝2008﹞20号)
   
所需材料 1.申诉报告1式1份(申诉人签字);
2.其他申诉佐证材料。

注意事项:
佐证材料复印件每一页都须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申报机关印章。
   
联系方式 公务员三科 联系电话:2827663    
受理地点 柳州市文昌路66号文昌综合楼7楼731室    
受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期限 受理之日起60日内作出处理决定,案情复杂的可适当延长,但是延长时间不得超过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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