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公务员(含参照管理事业单位人员)工龄认定审批办理流程 | |||
部门名称 | 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三科 | ||
事项名称 | 公务员(含参照管理事业单位人员)工龄认定审批 | ||
办理对象 | 柳州市本级公务员(含参照管理工作人员) | ||
办理依据 | 《关于确定建国前干部参加革命工作时间的规定》(中组发〔1982〕11号) 《劳动部工资局关于临时工被录用为长期工后工龄计算问题的复函》(中劳薪字第344号) 《关于在非公有经济部门工作工龄计算问题的复函》(桂人社函〔2012〕124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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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材料 | 1.重新认定工龄的函件1式1份; 2.原单位(或企业)缴纳的养老保险凭证原件及复印件1式1份; 3.人事代理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式1份; 4.劳动合同及离职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式1份; 5.其他相关佐证材料。 注意事项: 复印件每一页都须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申报机关印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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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公务员三科 联系电话:2827663 | ||
受理地点 | 柳州市文昌路66号文昌综合楼7楼731室 | ||
受理时间 | 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办理期限 | 30个工作日以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