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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公务员(含参照管理事业单位人员)工龄认定审批办理流程
发布日期:2019-06-26      | 字体大小:【
柳州市公务员(含参照管理事业单位人员)工龄认定审批办理流程    
部门名称 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三科    
事项名称 公务员(含参照管理事业单位人员)工龄认定审批    
办理对象 柳州市本级公务员(含参照管理工作人员)    
办理依据 《关于确定建国前干部参加革命工作时间的规定》(中组发〔1982〕11号)
《劳动部工资局关于临时工被录用为长期工后工龄计算问题的复函》(中劳薪字第344号)
《关于在非公有经济部门工作工龄计算问题的复函》(桂人社函〔2012〕1248号)
   
所需材料 1.重新认定工龄的函件1式1份;
2.原单位(或企业)缴纳的养老保险凭证原件及复印件1式1份;
3.人事代理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式1份;
4.劳动合同及离职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式1份;
5.其他相关佐证材料。
注意事项:
复印件每一页都须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申报机关印章。
   
联系方式 公务员三科 联系电话:2827663    
受理地点 柳州市文昌路66号文昌综合楼7楼731室    
受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期限 30个工作日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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