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各县公务员(含参照管理工作人员)科级领导职务调任审批事项 | |
部门名称 | 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二科 |
事项名称 | 各县公务员(含参照管理工作人员)科级领导职务调任 |
办理对象 | 从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调入各县党政机关或参照管理事业单位担任科级领导职务的人员。 |
办理依据 | 1、《关于印发〈公务员调任规定(试行)〉的通知》(中组发〔2008〕6号) 2、《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调任实施办法〉的通知》(桂组发〔2014〕12号 |
所需材料 | 1、申报机关报批函1份; 2、原单位机构编制本、拟调任单位机构“三定”方案文件复印件1份; 3、用编批复; 4、拟调任人员花名册(同时提供电子版); 5、调任人员在原单位任职文件及干部任免审批表一份; 6、调任人员学历(学位)、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 7、参公单位人员需提供参公登记表,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需提供事业单位岗位聘用人员登记表和岗位聘用人员变更聘用岗位花名册复印件1份(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岗位无变更,只需提供事业单位岗位聘用人员登记表); 8、《公务员调任审批(备案)表》1式3份; 9、调任人员考察材料1份; 10、纪检监察机构提供的廉政情况鉴定1份; 11、公示及公示情况说明1份; 12、调入机关(单位)领导班子或党委(党组)集体研究讨论的原始记录或会议纪要复印件1份; 13、近三年年度考核材料复印件1份。 注意事项:所提供的材料需加盖调入机关(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印章,复印件每一页都须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调入机关(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印章。 |
联系方式 | 公务员二科 联系电话:2825457 |
受理地点 | 柳州市文昌路66号文昌综合楼7楼729室 |
受理时间 | 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办理期限 | 30个工作日以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