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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在全区率先建立企业离休干部服务管理体制
发布日期:2012-06-05   |  来源:柳州日报   | 字体大小:【

有情管理用心服务

——我市在全区率先建立企业离休干部服务管理体制

    工业柳州的很大一笔财富就是包括企业离休干部在内的大批人才。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化,国有企业改制力度不断加大,很多改制和破产企业离休干部的有关待遇无法落实。为此,市委老干部局创新管理,敢为人先,在城区成立了企业离休干部服务管理中心,将市属改制和破产企业离休干部移交对应城区进行服务管理,彻底解决了这些离休干部长期以来“无人管理,无人服务”的难题。这一走在全区前列的管理模式,成为南宁、桂林等地解决相同问题的借鉴和参考。

    2003年,我市接收了19家原柳州地区驻柳直属困难企业的56名离休干部进行服务管理,由市财政拨款解决了各项津贴、补贴和医疗费等经费问题。2004年,市委、市政府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城区管理工作若干问题的决定》,明确市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离休干部,由其所在企业负责服务管理;改制为民营企业和破产企业的离休干部由城区负责服务管理。2005年,我市出台《关于部分企业离休干部服务管理体制调整的通知》,在各城区成立了企业离休干部服务管理中心,落实了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100多万元的开办经费。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将400多名市属改制和破产企业离休干部移交到对应的城区进行服务管理。

    近5年,市委老干部局协调市财政共划拨专项资金6783万元到医保中心,解决了我市直属改制、破产、特困企业离休干部的医疗统筹费用;先后3次组织市属企业离休干部1200多人次进行健康体检;改制和破产企业离休干部的离休费、医药费及各种生活性补贴、健康休养费等非统筹项目的费用,按照行政机关同级同类离休干部的标准,由市财政统一解决。2010年至2011年,市财政拨款83.968万元,为347名破产和改制企业离休干部解决了特需经费等各项费用,确保了离休干部“两个待遇”的落实和各项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企业离休干部服务管理体制在建立和完善过程中,始终闪现出“有情”“用心”,企业离休干部为市委老干部局的贴心工作所感动,逐渐把“中心”当作“新家”。如柳南区离管中心协调工人医院为离休干部开设家庭病床,免费上门对有病、行动不方便的离休干部进行健康检查并定期送药上门,受到好评。广大企业离休干部的各项待遇得到了有效落实和充分保障,免除了各种后顾之忧。(廖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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