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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2023年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体检公告
发布日期:2023-04-03   |  来源:中共柳州市委组织部   | 字体大小:【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2023年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工作公告》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规定,现将柳州市2023年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体检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人员名单

根据职位体检人选比计划录用人数多1人的差额办法,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李美霓等44人为我市2023年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体检人选(名单见附件1)。达不到差额体检人数要求的,按实有人数进行体检。

请入围体检的考生认真阅读《选调生录用体检考生须知》(见附件2),于体检当天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纸质笔试准考证以及1张两寸近期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片,按时到达集中地点参加体检,配合做好身份核验、缴交体检费等工作。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二、体检集中时间和集中地点

体检集中时间:2023年4月8日(星期六)上午7:00前。

体检集中地点:柳州市文昌路66号文昌综合楼南门广场(可乘54路、75路、78路公交车到市民广场站下车)。

三、体检项目及标准

体检项目及标准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

对《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中的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当场告知考生并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当场告知考生并安排当场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项目(如视力、色盲、听力、嗅觉等)均不进行复检。

当日、当场复检只能进行1次,仍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项目,不再择日进行复检。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论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我部提交复检书面申请。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除当日、当场复检项目外,复检项目须严格保密。

考生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四、递补

体检阶段如有招录职位因考生体检不合格或者自愿放弃导致缺额人数较多,差额人数不足以递补的,不再另外安排递补。

五、其他

(一)体检所产生的费用由考生个人自理,由体检医院按规定收取。

(二)考生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病史的,给予不予录用的处理;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并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本公告发布以后,考生放弃体检、考察资格的,将依照规定进行诚信记录。

联系电话:0772-2806332。

附件:1. 柳州市2023年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入围体检人员名单

     2. 选调生录用体检考生须知

中共柳州市委组织部

 202343日  


附件1:柳州市2023年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入围体检人员名单.xls

附件2:选调生录用体检考生须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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