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积极响应中央的号召,结合我区的实际,印发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务公开实施细则(试行)》。《细则》对党务公开的原则、公开的内容和范围、公开的程序和方式、公开的机制、监督与追责等做了更全面、更明确的规定,进一步推动了党务公开的制度化、规范化、公开化和透明化,让权力更好地在阳光下运行。
党的性质和党的根本宗旨决定了党员干部的公仆性质。身为人民的公仆,就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自觉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党务工作一旦公开化、透明化,明确权力的幅度和依据,提高权力运行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广泛地接受人民群众的直接监督,进而有效的遏制党内不良风气的形成,转变了工作作风,从而推动整个党组织内部党风廉政建设。
党务公开拓宽了社会监督、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渠道,使社会各界对党内事务有了更多的了解和参与,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等。接受党内外监督,广开渠道听取群众的合理化意见、建议,促进了党内决策公开、公开、公平,改变了过去民主不够,容易出现偏差的现象,同时也增进了基层党组织党群之间的信任与和谐,得到了人民群众的拥护、支持和认可,激发了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党内事务工作的热情。
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贯彻落实党务公开细则,人人参与党的建设,有利于更好地宣传贯彻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特别是党员干部,既然手握权力就要主动接受党和人民的监督,廉政从业,让权力真实的展现在阳光之中,让权力完美的运行在康庄大道上,切实运用个人权力为老百姓做好事、做实事,为广大群众谋福利,做新时代一名合格又优秀的党员干部。(淘乐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