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语有云:“为政之要,惟在得人。”我国历朝历代都重视管理的选拔和任用,可见“人才”对一个国家治国理政的重要性。2019年3月,中共中央印发了修订后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修订后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提出了新要求,做出了进一步地规范,是适应新时代需求的产物,反映了新时代下,对党政领导干部的高标准、严要求。
领导干部必须明确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在我国,人民是国家的主人,领导干部的一切权力也来自于人民,担负着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领导干部,应时刻以人民的需求为第一使命,想人民之所想、急人民之所急、为人民之所为。因此,领导干部必须始终信守为人民掌握和行使权力的正确原则,运用人民赋予的权力为人民谋实事、办好事。
领导干部必须勇于担当,忠诚履职。勇于担当能够检验领导干部对党、对人民的忠诚。“天下兴亡,匹夫有责”,尤其在这个复杂多变的新时代,作为领导干部,更应该担当起人民的重托,有担当才能有所作为,才能真正为民谋利、为民分忧,才能无愧于时代、无愧于人民、无愧于历史。因此,领导干部要履行好职责,做好本职工作,担负起新时代党和人民赋予的使命和责任。
领导干部必须敢于作为,服务人民。党员干部是“人民公仆”,必须始终坚持服务群众、服务大众,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为党分忧、为民解忧。新时代有新要求,面对困难和问题,要敢于做决策,领导干部要积极发挥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坚持“三严三实”,杜绝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乱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淘乐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