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央“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印发《关于整治“景观亮化工程”过度化等“政绩工程”“面子工程”问题的通知》,针对“政绩工程”“面子工程”,指出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切中时弊。
一个城市的浪漫,往往绽放在月夜之时。城市的景观亮化工程既是提升城市形象的有效手段,又是一个城市综合实力的体现,同时也给市民带来了美的享受。但是,现在不少城市在发展景观亮化工程上出现了盲目求新求大求全的攀比心理,给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埋下隐患。
这种“景观亮化工程”过度化问题,反映了城市主政者在城市发展的决策过程中,没有做到量力而行,甚至脱离实际,让城市背上发展的包袱。解决这个问题应该从制度、监督等方面下功夫。用制度和监督约束住城市主政者的政绩冲动,实现城市的合理有序健康发展。
制度上,一是要完善发展考核体系。长期以来,政绩工程层出不穷,关键就是考核的指挥棒不够明确,甚至出现了失灵。“上有所好,下必甚焉”。上级喜欢五光十色,下级必然会做到万紫千红。二是要完善财税约束机制。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财政管理体制,发挥财政预算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作用。
监督上,一是要善用媒体监督。发挥好媒体“吹哨人”的作用,“忠言逆耳利于行”。用媒体的放大镜,来审视城市发展中的问题。二是要善用群众监督。城市的发展是要服务于生活在中间的市民,解决不好民生问题,发展“景观亮化工程”就是本末倒置。三是要善用人大监督,人大对政府的财政预算有审议的权力,对于明显超出城市承受能力的景观工程,必须从严把关,坚决防范能够引发地方金融系统性风险的过度借债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