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党员的学习教育和管理,促进流动党员全面参与流入地的党组织生活,城中区以开展商会党建资源整合工作为契机,充分发挥区域性党建格局的组织优势,在两新组织党组织中探索出了给流动党员反向发证的新管理模式。
源头把控,摸清底数。紧抓信息采集途径,以“采新量”和“查存量”的工作方法,加强对“政治面貌”信息的釆集、登记、排摸,从源头上解决流动党员底数不清的难题。对新人进行“采新量”,两新组织党组织将新员工或入会登记表中的“政治面貌”栏作为必填项,确保政治面貌信息采集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同时“查存量”,两新组织党组织对存量工作人员(会员)进行一次大排查,对“政治面貌”栏空缺末填的会员,再次确认其政治面貌。对暂未将党组织关系转入的党员,如实填写其组织关系所在地,并纳入流入地党组织进行管理。例如,2018年至今,四川商会共有89名会员,其中在册党员4名,关系未转入党员6名。
异地函调核实身份,反向发证管理党员。根据目前流动党员管理的实际情况,由流动党员将《流动党员活动证》,直接交到两新组织党组织,即可确立其党员身份。由于一些偏远地区党员管理工作不够规范化,不能发放《流动党员证》。针对这类流动党员身份难以核实的状况,由城中区统一制定印发《异地发放<流动党员活动证〉函调信》和《关于异地发放<流动党员活动证〉的规定(试行)》,需要确认党员身份的函调信发往流出地党组织,在确定流动党员身份后,由流入地党组织给其反向发放《流动党员活动证》,确保管理范围内的流动党员都能持证参加组织生活。
提高组织保障水平,发挥流动党员作用。将流动党员纳入流入地党组织日常管理,促使其规范化参与党组织生活,引导他们履行党员义务,行使党员权利,充分发挥作用。对于暂时外出的流动党员,需提前报备目前所在党组织备案,定期向流入地和关系所在地党组织汇报其学习生活情况。对于计划长期外出的流动党员,除了做好外出备案手续,同时要求其持党组织异地发放的《流动党员证》到新目的地党组织登记备案,促使他们更主动地参加所在地区党组织的活动,使他们在流入地党组织的领导下,接受教育管理。城中区还将流动党员所需的组织生活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向管理有流动党员的两新组织党组织发放自治区、市、县三级活动经费,推动流动党员管理工作向正常化和规范化发展。(城中区委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