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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和农村人力资源开发的意见
 
发布日期:2010-06-27

中共中央组织部 

关于贯彻落实“十一五”规划纲要 

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 

(中组发[2006]11号)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以下简称“十一五”规划纲要),加快推进人才强国战略,加大人才资源开发力度,建设宏大的高素质人才队伍,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和人的全面发展,促进创新型国家建设,特制定今后五年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 

一、围绕“十一五”规划纲要提出的目标任务,加快推进人才强国战略 

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人才工作,“十五”期间,把人才工作摆上了重要战略地位,实施人才强国战略,提出党管人才原则,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人才队伍不断壮大,整体素质逐步提高,我国人才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取得显著成绩。“十一五”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也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关键时期。“十一五”规划纲要提出了未来五年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奋斗目标和主要任务,勾画了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宏伟蓝图。今后五年,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加快经济结构调整和增长方式转变,走新型工业化道路,把人才资源开发摆上了更加突出的战略地位。当今世界,经济全球化趋势深入发展,科技进步日新月异,生产要素流动和产业转移加快,围绕资源、市场、技术、人才的竞争更加激烈,人才竞争将成为国际竞争的战略重点。面对新形势新任务,人才工作还存在着人才创新能力亟待提高、人才结构和分布不够合理、人才工作体制机制与市场经济体制还不相适应等问题。加快推进人才强国战略,既是“十一五”规划纲要提出的战略任务,又是实现“十一五”发展目标和各项任务的重要保障。必须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人才工作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的战略地位和重要作用,充分认识加快人才资源开发对于实现“十一五”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增强做好人才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大力实施人才强国战略,建设高素质人才队伍,增强人才竞争力,促进人口大国向人力资本强国转变。 

“十一五”时期加快推进人才强国战略,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科学人才观,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加强人才资源能力建设,积极推进人才结构调整,大力培养和吸引创新型人才,加快人才工作体制机制创新,加大人才投入,努力建设规模宏大、结构合理、素质较高的党政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队伍,抓紧培养高技能人才和农村实用人才,为实施“十一五”规划纲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坚强的人才保证。 

今后五年,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方针是: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人才工作,统筹抓好各类人才队伍建设。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推进人才强国战略,落实党管人才原则,加强人才工作的总体谋划和宏观指导,切实把科学发展观贯穿于人才工作的全过程,落实到人才队伍建设的各个环节。坚持以人为本,把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人才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更有力地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坚持统筹协调,统筹各类人才的培养、吸引和使用,促进各类人才队伍协调发展;坚持可持续发展,保持人才队伍的旺盛活力。 

坚持以培养和吸引创新型人才为重点,提高人才队伍整体素质和国际竞争力。把培养和吸引创新型人才作为人才队伍建设的紧迫任务和提升人才国际竞争力的重要举措,推动人才队伍整体素质和创新能力的提高,大力培养和吸引高层次创新人才和创新团队,充分发挥人才在自主创新中的关键作用,促进创新型国家建设。 

坚持以人才资源能力建设为核心,促进各类人才全面发展。加大人才开发的投入,加强各类人才的教育培训,大力提高党政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素质,加快高技能人才和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围绕创新能力建设,改革教育培训的机制、内容和方法,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不断提高人才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着力增强人才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 

坚持以人才结构调整为主线,促使人才资源优势充分发挥。坚持扩大人才总量与调整人才结构、提高人才素质相结合,按照我国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战略部署,针对人才结构不合理这个突出矛盾,依靠市场机制和宏观调控,加快人才队伍的专业结构、层次结构、分布结构调整步伐,不断优化人才队伍总体布局,充分发挥人才资源的整体优势。 

坚持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大力推进人才工作体制机制创新。把人才工作体制机制创新作为人才队伍建设的根本着力点,坚持人才开发的市场化导向,遵循人才资源开发规律,加快推进市场配置人才资源的各项改革,突破束缚人才成长、阻碍人才流动、妨碍人才创新活力发挥的体制性机制性障碍,进一步健全人才考核评价、选拔任用和激励保障机制,营造人才辈出、人尽其才的良好环境。 

二、按照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要求,大力加强党政人才队伍建设 

实现“十一五”时期发展目标和战略任务,推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关键在于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最根本的是要不断培养造就一大批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现代化建设、善于治国理政的高素质党政人才。 

1、着力提高党政领导干部思想政治素质和执政能力。紧紧围绕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加大理论教育、专业培训和实践锻炼力度,努力建设一支自觉践行科学发展观、善于领导科学发展的高素质党政领导干部队伍。实施党政人才培养工程,坚持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干部头脑,加强科学发展观、科学人才观和正确政绩观、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增强领导干部的机遇意识、发展总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提高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坚定性和自觉性。认真贯彻落实《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继续大规模培训干部,大幅度提高干部素质。每年有组织、有计划地培训省部级干部500人左右、地厅级干部8800人左右、县处级干部10万人左右。坚持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每5年参加组织(人事)部门认可的培训机构培训的时间累计不少于3个月的制度,进一步完善党委(党组)中心组集中学习制度和干部在职自学制度。完善挂职锻炼和学用结合的制度,根据国家发展战略和干部队伍建设需要,有计划地选派干部到基层不同岗位进行实践锻炼,到各类院校和国外境外学习培训,提高各级领导干部贯彻科学发展观的能力、驾驭全局的能力、处理利益关系的能力和务实创新的能力。完善领导干部联系群众制度,改进领导方式和工作方法,推进领导干部作风建设。 

2、选拔优秀领导人才充实各级党政领导班子。按照提高素质、优化结构、控制规模、增强能力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建设。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全面贯彻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坚持按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的要求来评价和使用干部,真正把那些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人民群众信得过的优秀干部选拔到各级领导岗位上来,特别是要选好配强各级党政领导班子一把手。以各级领导班子换届为契机,做好干部选拔工作,注重培养和选拔熟悉宏观经济管理、财政金融、意识形态、法律和现代科技管理等方面知识的人才,进一步优化党政领导班子的年龄、知识和专业结构,增强整体功能,提高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本领,把各级领导班子建设成为政治坚定、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勤政廉政、团结协调、奋发有为的坚强领导集体。认真落实进一步加强县(市、区、旗)党政正职队伍建设的意见。切实抓好各级领导班子后备干部人才库建设,按照《关于加强党政领导班子后备干部队伍培养和管理工作的意见》要求,有针对性地加强各级后备干部队伍的培养锻炼工作,抓好教育监督和日常管理,不断提高后备干部素质。加大培养和选拔优秀年轻干部的力度。注重培养、选拔并合理配备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和非中共党员干部。 

3、深化党政干部制度改革。建立并实施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办法,建立和完善领导干部岗位职责规范,推进干部考核工作科学化。改进考试方法与测评技术,完善考察办法,提高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和党政机关竞争上岗工作的科学化和规范化水平。研究制定党政机关与国有企事业单位交流人员职务、级别和有关待遇的衔接办法,探索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干部交流新机制,推进党政干部交流、回避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全面推行党政领导干部职务任期制,完善干部辞职、降职和辞退制度,进一步推进干部能下能出。研究建立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实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和函询制度,切实加强对党政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 

4、努力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公务员队伍。适应转变政府职能、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需要,认真贯彻实施《公务员法》,以思想政治建设为根本,以能力建设为重点,大力推进公务员队伍建设。实施公务员培训教育工程,开展“公务员精神”教育,按照强化公共服务、严格依法办事和提高行政效率的要求,紧紧抓住实践锻炼和学习培训两个关键环节,进一步提高广大公务员依法行政能力、公共服务能力、学习创新能力和处理复杂问题能力。完善公务员录用、调任、职位聘任等制度,建立和完善从基层党政机关选拔优秀公务员到上级机关工作的制度。适应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推进乡镇机构改革需要,进一步加强基层公务员队伍建设,完善选调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政策措施,有计划地选派上级机关公务员到农村基层和社区工作,加强以胜任本职工作为目标的知识更新培训和相关能力的培养。关心爱护基层公务员,切实解决基层公务员特别是艰苦边远贫困地区基层公务员的实际问题。 

三、适应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增长方式转变的需要,大力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和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 

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实现经济增长方式转变,企业是主体,创新是核心,人才是关键。要按照走新型工业化道路要求,着眼于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提升整体技术水平和综合竞争力,坚持企业人才优先开发,扎实推进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建设和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 

1、培养造就富有创新意识能力、适应经济全球化要求的企业家。现代企业家是企业创新人才的凝聚者、技术创新的推动者和管理创新的组织者,要着眼于推动企业成为自主创新主体和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把培养造就富有创新意识和能力的企业家作为培育大批创新企业的战略重点和关键环节来抓。研究制定培养造就优秀企业家的指导性意见。大力实施企业家培养工程,围绕培育和发展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公司大企业集团,适应实施企业“走出去”战略的需要,培养造就一大批具有世界战略眼光、市场开拓创新能力、现代经营管理水平和社会责任感的优秀企业家。适应提高金融业核心竞争力的要求,努力培养一批熟悉国际金融、把握现代金融运作规律和特点、具有防范金融风险能力的银行家。建立优秀企业家信息库,中央与地方直接联系和掌握一批优秀企业家。要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和企业家成长规律,努力营造有利于企业家成长的市场环境、政策环境和社会环境。 

2、切实加强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建设。适应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大力加强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建设。按照德才兼备原则和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要求,加快培养一批具有战略思维和全局意识、能够忠实代表和维护国有资产权益的出资人代表,建立规范的出资人代表选派制度。加快培养一批具有职业素养、创新精神、市场意识和经营管理能力的职业经理人。加大知识更新和国际化培训力度,拓宽吸引人才渠道,抓紧培养和吸引企业自主创新急需的战略规划、资本运作、科技管理、项目管理方面的复合型经营管理人才。加快培养一批政治坚定、熟悉企业经营管理、擅长做思想政治工作的党群工作者,通过强化培训和岗位交流,着力提高企业党群工作者的政治理论水平和参与重大决策、开展群众工作的能力。 

3、为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提供人才支持。非公有制企业是市场竞争的重要力量,是科技创新的生力军,在产业结构调整和国有企业改革中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要适应大力发展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的需要,加大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提供人才支持的工作力度。加强政策引导,研究制定加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消除不利于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人才成长、引进和发挥作用的体制和政策障碍,在政府奖励、职称评定、教育培训、成果申报、参与社会管理等方面一视同仁、平等对待。积极为中小民营科技企业做大做强,参与国际竞争,在自主创新、发展高新技术产业中发挥生力军作用,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整合各类人才培训资源,把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人才培训纳入人才培训总体计划之中,加大培训力度。制定政策措施,鼓励和引导各类非公有制组织重视和加强人才资源开发。建立完善人才服务体系,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人才科技创新、自主创业、合理流动、自我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提供平等的公共服务,保障合法的个人权益。 

4、推进企业经营管理人才职业化、市场化。按照优化市场竞争环境,推动生产要素向优势企业、优势产业集中的要求,加快企业经营管理人才职业化、市场化进程。加强对企业经营管理人才评价工作的统筹协调和宏观指导,建立社会化的职业经理人资质评价制度,研究制定中国特色职业经理人评价标准体系,制定出台规范职业经理人资格认证制度的意见,积极开发适应不同类型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的考核测评技术,培育和发展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市场中介组织。促进国有企业与非公有制企业之间的人才交流,实施项目与人才引进相结合,推动优秀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向优势企业、优势行业汇集。坚持市场配置与组织选拔相结合,大力推行竞争上岗、公开招聘、人才市场选聘,加快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市场化选聘步伐。 

5、抓紧培养产业结构调整需要的高技能人才。制定并实施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加强对高技能人才培养的统筹规划和宏观指导。围绕提升国家装备制造业、先进服务业水平,加快发展高技术产业的需要,实施高技能人才培养工程和“技能振兴行动”,加快培养一支数量充足、结构优化、技艺精湛的高技能人才队伍。到“十一五”末期,初步形成与产业结构调整相适应的初、中、高级技工和技师、高级技师比例结构合理的格局。完善企业职工教育培训制度,建立健全名师带徒制度,强化岗位培训,促进职工岗位成才。面向社会和市场需求,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扩大职业教育招生规模,重点发展公共实训基地,着力构建各类职业院校和有关高等院校为骨干,企业与院校、公办与民办相结合的职业教育培训体系。组织实施国家职业技能资格导航计划,大力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推进技师考评制度改革,完善高技能人才评价体系。建立国家高技能人才信息库。进一步完善国家技能人才评选表彰制度,定期开展中华技能大奖和全国技术能手评选表彰活动。 

四、围绕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以培养和凝聚高层次创新人才为重点,大力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 

适应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需要,把培养和凝聚高层次创新人才作为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的关键举措,作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重中之重,切实抓紧抓好。 

1、发挥教育在培养创新人才中的重要作用。以素质教育为主题,着力完成“普及和巩固义务教育、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和提高高等教育质量”三大任务,为建设创新型国家培养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各级各类人才。深化基础教育改革,改进教育内容和教学方法,重视培养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研究制定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人才培养和人才集聚工作的意见。推进高水平大学建设,形成一批优秀创新人才的集聚中心和培养基地。引导高等学校及时调整学科专业结构和人才培养结构,实施国家紧缺和特殊人才专门培养计划,创新人才培养机制和模式,鼓励科研院所与高等院校合作培养研究型人才,提高人才培养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整合教育培训资源,加强学校教育与社会教育的融合、职前与职后教育的沟通,坚持学历教育与培训并重,形成广覆盖、多层次的教育培训网络,推动终身学习全民化、制度化,为各类人才的继续教育和创新“充电”提供广阔的学习平台。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提高全民族的科学文化素质。 

2、加快培养一批创新能力强的高水平学科带头人、科技领军人才和战略科学家。要根据《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研究制定加强高层次创新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在关系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创新的一些重要专业技术领域,以提升创新能力和更新知识为主要目的,以重点行业领域的中高级人才培训为重点,开展大规模的继续教育活动,进一步健全专业技术人才的继续教育体系。抓紧实施国家高层次创新人才培养工程和战略高技术人才培养工程,在基础研究、高技术研究、社会公益研究等若干关系国家竞争力和安全的战略科技领域,重点培养造就一批创新能力强的高水平学科带头人、科技领军人才和战略科学家。要进一步破除论资排辈现象,加强创新团队建设,为青年学术带头人的成长创造良好条件。把优秀青年人才推向经济建设和科技创新的主战场,结合实施重大专项、承担国家重点发展领域或国际科学技术前沿科研任务,发现和培养创新人才。重视发挥老专家、老教授的作用。要改进和完善院士制度、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选拔制度、政府特殊津贴制度和博士后制度,进一步形成培养选拔高级专家的制度体系。重视工程教育,强化工程实践,培养更多的高级工程技术人才。加强哲学社会科学、新闻、出版、文艺等领域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全国宣传文化系统“四个一批”人才培养工程。加强与各领域高级专家的联系工作,建立中央直接联系的高级专家信息库。构建有利于创新人才成长的文化环境,遏制学术浮躁、急功近利的不良风气。 

3、抓紧培养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围绕国家优先发展的关键领域,在能源、资源、环境、农业、信息、先进制造、现代服务等产业领域,依托重大科研项目、建设工程和重点基地,以获得自主知识产权为重点,培养造就掌握核心技术、关键技术和共性技术的工程技术人才。适应世界新军事变革和我国国防现代化的需要,按照中央《关于加强国防科技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有关问题的意见》(中办发[2005]10号)的总体要求,不断加强国防科技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壮大国防科技工业人才队伍。大力发展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抓紧培养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法律、贸易、管理、环保等各类专门人才。加快培养一批熟悉国际规则、具有较强实践能力的风险投资、高级理财、金融分析等新型金融专业人才。重视培养交叉学科和新兴学科人才。 

4、推动科技创新创业人才向优势企业集聚。围绕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依托重要骨干企业和科技型企业,凝聚、培养科技创新创业人才。抓住事业单位改革的有利契机,引导科技人才向关键行业、重点企业、科研和生产一线集聚。鼓励和引导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的科技人员进入市场创新创业,制定和规范科技人才兼职办法。鼓励企业与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共同培养高层次工程技术人才。推进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吸引优秀博士到企业从事科技创新,企业招聘高等学校毕业生和吸引优秀人才不受户籍限制。运用财政税收政策杠杆,引导和鼓励企业加大对人才开发的投入。鼓励和支持企业科技人员以多种形式参与政府科技计划的制定和实施。 

5、积极吸引留学和海外高层次创新人才和创新团队。加强对吸引留学和海外人才工作的统筹协调,研究制定吸引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规划,重点吸引海外高层次创新人才和创新团队。研究制定政策措施,鼓励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采取学术交流、合作研究、技术开发、智力入股、考察咨询、中介服务、国内兼职等形式为国服务。结合国家自主创新战略、重大科技专项和重点创新项目,采取团队引进、核心人才带动引进等多种方式引进海外优秀人才。大力加强留学人员创业园、创业基地和服务机构建设,健全留学人才回国服务的政策措施和工作体系,整合资源,创新载体,构建人才需求信息平台,形成协调、高效的引才机制。要抓住新一轮全球生产要素优化重组和产业转移的重大机遇,结合利用外资和国内产业结构升级,积极引进外国高素质人才。完善外国人才准入、管理和待遇的政策法规,健全外国专家评价体系。做好为海外人才和聘用单位的服务工作,为海外人才来华工作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十一五”期间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人才10万人次左右。 

五、以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目标,加强农村人力资源开发和实用人才队伍建设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统筹城乡协调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大战略任务。要围绕“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目标要求,大力加强农村人力资源开发,加快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工程,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有力的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1、加快培养发展现代农业急需的农业科技人才。围绕发展现代农业,推进农业结构调整,以农业学术技术带头人和基层科技推广队伍建设为重点,建设一支素质高、业务强、乐于奉献的农业专业技术人才队伍。按照发展“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农业的需要,调整农业高等院校专业设置,提高农业专业技术人才培养质量。组织实施以培养农业高层次人才为重点的“新世纪神农计划”,建立农业领域高级专家库。围绕提高农业科技创新和转化能力,加大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力度,建立农业科技创新人才培养基地,大力培养自主创新能力强、掌握核心技术的农业科技领军人才。 

2、抓紧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工程。继续实施县乡村实用人才培养工程和各类实用人才培养计划,加强农村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经营管理等多方面的实用人才开发,重点培养一大批生产能手、能工巧匠、经营能人。围绕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大规模开展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开展农业现代信息技术、生物技术、清洁生产技术、环保技术等方面科技培训,提高农民的科技素质和务农技能。面向城乡劳动力市场需求,扩大“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和贫困地区劳动力转移培训“雨露计划”实施规模,开展各种形式的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增强农民转产转岗就业的能力。切实抓好各类实用人才专项培养计划的落实,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养“百万中专生计划”。积极吸纳社会力量开展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充分发挥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接收站点、农村职业学校、成人学校和各级农业广播电视学校的培训基地作用,不断拓宽培训渠道,努力构建和完善开放型、多功能、多元化的农村实用人才教育培训体系。加强农村实用人才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农村实用人才评价制度,为农村实用人才创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3、加大各行各业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人才和智力支持的力度。要着眼于培养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带头人,大力加强农村基层党员干部队伍建设。用一年时间,对全国县委书记、县长普遍进行一次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专题培训。加强村级领导班子建设,培养选拔事业心强、能干事、公道正派的带头人。推广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实施农村党员人才培养工程,积极开展农村党员和基层干部适用技术和市场经济知识培训,加强农村党员干部带领群众增收致富的能力。着眼于为加快发展农村义务教育提供人才支持,进一步加强农村学校教师队伍建设。实施农村教师培训计划,“十一五”期间,使中西部地区50%的农村教师得到一次专业培训。制定支援农村义务教育和职业教育的政策措施,实施“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农村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行城镇教师到农村支教交流制度。围绕深入实施农业科技入户工程,引导科技人员深入基层开展科技服务,推广科技特派员基层创业的做法,对科技人员面向农村开展技术创新有偿服务提供政策支持。继续实施高等学校毕业生面向农村开展支教、支农、支医和从事扶贫开发的“三支一扶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扶贫志愿者行动计划”,落实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工作的政策措施。加大农村卫生人才培养力度,继续实施“万名医生支援农村卫生工程”,鼓励城市医生到农村服务,组织城镇医疗机构和人员对口支持农村。加大对农村文化人才队伍建设的投入,积极培养农民文化骨干,充分发挥民间艺人、文化能人在活跃农村文化生活、传承发展民间文化方面的作用。鼓励和支持农村实用人才创办科研和经济实体,领办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和专业协会,培育和发展农村经纪人队伍。推进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和户籍制度改革,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人才和劳动力市场,实现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有序转移。 

六、着眼于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加大人才支持力度 

坚持统筹区域发展,推动东中西部良性互动,是“十一五”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战略部署。要围绕国家推动西部大开发,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促进中部地区崛起,鼓励东部地区率先发展的总体战略布局,研究制定各具特色的人才政策措施和人才支持计划,有力促进区域协调发展。 

1、加快西部地区人才资源开发。研究提出进一步加强西部地区人才队伍建设的政策措施。加强思想宣传工作,加大机制体制创新的力度。发挥企业、科技园区、科研项目和基地的凝聚和吸附作用,搭建人才创业平台,提高西部人才的待遇和保障水平,用好和稳定现有人才。加快西部地区教育事业的发展,培养大批西部开发急需的各类应用型人才和主导产业、特色学科发展需要的高层次人才。继续实施和完善“西部之光”等高层次人才培养计划,国家重点学科建设、学位点审批、重点实验室建设等项目向西部地区倾斜。启动“人才对口扶贫计划”、“东部学校对口支援西部贫困地区学校工程”和“高层次专业人才援西工程”,继续开展“院士专家西部咨询服务”、“博士服务团”、“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活动,落实“东西部公务员对口培训项目”,建立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东西部对口支援制度。建立和完善人才流动机制,加大柔性引才力度,引导和激励各类人才到西部地区建功立业。提高党政人才的综合素质和工作水平,促进思想解放和观念更新。改进和加强干部交流工作,继续做好为西藏、新疆选派干部及选派西部地区和其他少数民族地区干部到中央、国家机关和经济相对发达地区挂职锻炼工作。 

2、推动东北地区人才队伍建设。围绕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的实施,进一步抓好中办发[2004]22号文件的贯彻落实。大力推进干部交流工作,有计划、多渠道地做好领导干部选调工作。围绕加快重点企业改革改组改造和重要产业发展,整合本地区人才资源,盘活用好现有人才。抓紧制定和实施东北地区区域性人才开发规划,落实“东北之春”等人才培养计划。继续开展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对口培训和各类专题培训工作,加强对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和企事业单位负责人的培训和继续教育。充分发挥重大项目集聚人才的作用,引进急需的高层次人才和紧缺的各类专业技术人才。围绕解决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中的重大科技问题,加大吸引留学人才和外国专家到东北地区工作的力度。 

3、加强区域人才资源开发的交流与合作。加强对区域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大力推进区域人才资源开发一体化。巩固和完善长江三角洲、泛珠江三角洲、东北三省、京津冀、中部六省和西部十二省等区域的人才开发一体化合作机制,继续推动其它地区进行区域内和跨区域的人才开发合作。围绕率先发展和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巩固和发挥东部地区的人才优势;围绕中部地区推进工业化和城镇化,在发挥承东启西和产业发展优势中崛起的战略目标,加快中部地区人才资源开发,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研究提出加强中部地区人才队伍建设的政策意见;探索建立区域间人才开发的市场机制、合作机制、互动机制、扶持机制、促进东中西部人才队伍建设的协调发展。采取多种形式为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和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才和智力支持,制定加强少数民族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 

七、按照深化体制改革的总体目标,加快推进人才工作体制机制创新 

围绕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形成有利于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促进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体制机制的改革目标,加快推进人才工作体制机制创新,建立健全人才的培养、评价、使用、流动、激励保障等机制,努力形成有利于人才创造活力竞相迸发、各类优秀人才脱颖而出、人尽其才的体制环境。 

1、推进市场配置人才资源。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研究提出推进市场配置人才资源的指导性意见。消除人才市场发展的体制性障碍,加快构建覆盖城乡、服务各类人才的统一开放、资源共享的人才市场体系。进一步加强人才市场管理,加快人才信用制度建设,发展和规范各类人才社会化评价中介组织,创新人才市场运作机制,充分发挥供求、价格和竞争机制在优化人才资源配置中的作用。要认真落实单位用人自主权和个人择业自主权,逐步消除人才流动中的城乡、区域、部门、行业、身份、所有制等限制。改革户籍和人事档案管理制度,推广以引进人才为主导的工作居住证制度,建立社会化的人才档案公共管理服务系统。完善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人才流动中社会保险衔接的具体方法。规范人才流动秩序,通过规划和政策指导、信息发布,引导人才流向,采取多种措施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制定人才流动中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的保护办法,建立国家重要人才安全制度。要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按照政事分开、管办分离的原则,加快推进政府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的体制改革,完善人才资源开发宏观调控体系。加大人才公共服务力度,健全完善人才市场服务体系。 

2、健全以品德、能力和业绩为重点的人才评价和激励保障机制。抓紧建立符合各类人才特点,以能力和业绩为导向、科学的社会化的人才评价机制。制定不同层次、不同类型公务员的岗位职责规范。完善反映经营业绩的财务指标和反映综合管理能力等非财务指标相结合的企业经营管理人才评价体系。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按照分类改革、分步实施的要求,逐步建立科学、分类、动态、开放的职称体系,形成“个人自主申报、业内公正评价、单位择优使用、政府指导监督”的职称工作运行机制,加快推进专业技术人才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建设。改进和完善科技成果评审制度,注重对科技人员和团队素质、能力和研究水平的评价。建立有利于各类人才创新创造的激励保障机制,探索知识、技术、管理、资本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有效形式和方法。建立健全公务员职务与级别相结合的工资制度。进一步完善国有企业经营者收入分配制度,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对技术骨干和管理骨干实行期权、股权等激励政策。逐步建立符合各种类型事业单位特点、体现岗位绩效和分级分类管理的事业单位薪酬制度。改革国家科技奖励制度。建立以政府奖励为导向、用人单位和社会力量鼓励为主体的人才奖励体系。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健全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立人才资本及科研成果有偿转移制度。推进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障制度改革,逐步建立重要人才国家投保制度。 

3、完善机关、企业和事业单位干部人事分类管理体制。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改进党管干部方法,完善干部人事工作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有效调控的宏观管理体系。建立和完善公务员职位分类制度,对公务员实行分类管理,健全公务员法配套法规,力争用3至5年的时间建立较为完善的公务员管理法规体系,实现公务员管理的法制化。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形成有效公司治理结构的目标,健全符合市场经济特点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制度,规范法人治理结构,逐步对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实行分类、分层管理,研究制定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办法。按照加快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要求,积极推进以实行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为主要内容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改革,制定出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研究制定按需设岗、竞聘上岗、以岗定酬、合同管理的具体办法。 

八、加强人才工作基础建设,为促进人才资源整体开发提供保障 

适应发展模式从物质资本优先积累向人力资本优先积累转变、努力建设人力资本强国的需要,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管人才原则,高度重视人才投入和人才立法工作,加强人才工作理论和战略研究,为促进人才资源整体开发提供有力保障。 

1、进一步完善党管人才工作新格局。切实加强党对人才工作的统一领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管人才原则,探索建立统分结合、协调高效、优势互补、整体联动的工作机制,加强对人才工作的宏观指导和统筹协调,建设高素质人才工作队伍,进一步完善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抓总,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人才工作新格局。要把人才工作情况纳入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工作目标责任制,定期进行考核。 

2、加大人才开发投入力度。各级政府和企事业单位要牢固树立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人才投入是效益最大投入的观念,多渠道增加人才投入,建立健全政府、用人单位、个人和社会多元化投入机制。中央和地方财政都要安排一定的资金用于高层次和高技能人才培养、紧缺人才引进、杰出人才奖励等。完善税收、鼓励政策,鼓励境内外社会组织、企业和个人以各种形式支持人才开发事业。加强对人才投入资金使用情况的跟踪评估,提高人才资金的使用效益。 

3、健全人才工作法律法规体系。认真贯彻依法治国方略,加快人才立法步伐。采取总体规划、分步出台的办法,逐步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人才工作法律法规体系。加大人才流动和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的立法力度,研究制定人才权益保护、人才竞业避止、国家重要人才安全、人事争议仲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和终身教育等法规,依法保障人才权益,创造人才成长发展的良好法制环境。加强人才法规实施的检查评估,保证各项法规的有效实施。 

4、加强人才工作理论和战略研究。加强人才学的学科建设和基本理论建设,整合人才工作研究力量,广泛开展人才理论研究和应用研究。加强对实施人才强国战略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的研究,积极探索人才工作规律和人才资源开发规律,加强对人才资源开发的理论指导和战略规划。 

各级组织、人事部门要根据本实施意见精神,因地制宜,突出重点,抓紧制定本地本部门“十一五”期间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的目标任务和具体措施。要加大实施意见的落实力度,有关部门要建立目标责任制,立项分解任务,加强督促检查,定期通报情况。要加大调查研究力度,及时研究解决意见实施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实施意见的顺利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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