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城县着眼从严治党新形势新任务,进一步加强县直机关党建工作,在县直机关党组织中配备专职党务副书记,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有效落实,着力解决当前机关党建工作力量薄弱问题。
坚持人选任职资格条件。严把机关配备专职党务副书记的选拔任用关,坚持任职资格条件,着眼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以提高素质能力为重点,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结构合理、精干高效的专职副书记队伍。规定县直机关基层党组织专职副书记人选必须具备一定条件:党性坚定、作风端正、群众公认;综合协调和组织领导能力较强;具备一定政策理论水平和党务工作知识。同时结合年轻干部培养工作,注重从全县副科级后备干部库中选拔有发展潜力的中青年业务骨干担任专职副书记。
严格选配程序和方法。人选身份为科级干部的,县直属机关工委商县委组织部及有关基层党组织提出初步人选,在对人选进行考察、公示的基础上,提交县委常委会讨论通过后,由县直属机关工委行文任命或按照有关规定选举产生。人选为非科级干部的,县直属机关工委商县委组织部及有关基层党组织提出初步人选,提交县委组织部部务会讨论通过后,由县直属机关工委行文任命或按照有关规定选举产生。目前试点在县教育局机关党委等13个党员人数超过50人的县直机关配备专职副书记,今后视工作需要逐步扩大配备专职副书记的机关单位范围。
科学设置待遇水平。根据县级实际,在专职副书记的待遇设置上,做到既充分保障,又不突破职数控制等有关人事规定,最大限度激发专职副书记队伍抓党建促党建的工作主动自觉,全面加强县直机关基层党组织党建力量。规定专职副书记有权列席本部门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和部门党组(党委)以及本单位负责人召开的有关会议,阅读相应级别的文件、资料。专职副书记不定政治级别,不占编委核定的中层职数,给予享受本单位副科级领导年度绩效待遇。对于抓党建成效显著,落实从严治党责任较好,所在党组织各项作用发挥明显的专职副书记,在各类评先评优、立功受奖中予以适当倾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