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辽宁省抚顺市新抚区委紧紧围绕全区经济发展的大局,在全区23家基层党组织中采取五项措施不断提升基层党务公开工作,变以往的“公开什么,群众就看什么”的被动局面为“群众关注什么,就公开什么”的主动意愿,把党务公开变成党群沟通的桥梁和纽带。
一是建立公开制度。区委成立了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发了《关于在全区基层组织推行党务、村务、财务公开和党员群众监督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党务公开的工作重点,界定了党务公开的内容、形式、程序、时限等重点环节,形成“党委统一领导,部门各司其职,纪委协调监督,群众积极参与”的整体工作格局。
二是把握公开程序。在公开基本程序上,坚持先党内后党外原则,严格执行“规范、有序、到位”的要求。在公开时限方面,各基层党组织根据不同的公开事项确定公开的时机和时限。对长期性、稳定性的内容进行长期公开;对一些相对固定性的内容,如领导班子自身建设情况、年度工作目标和任务、党费收缴等常规性工作根据实际情况定期公开;对阶段性的工作,如为民办实事的进展情况、党委民主生活等情况采取事前、事中、事后逐段公开;对动态性、临时性的内容,如干部考察预告、任前公示等及时公开;对重大或复杂性的内容如五年规划、年度工作目标等,根据公开后反馈的意见进一步完善后再公开。
三是规范公开内容。区委要求凡是群众关心的党内热点问题,只要不涉及党和国家秘密,只要不违反党的组织原则,都要进行公开。全区提拔任用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全部实行民主推荐、考察预告、常委会票决、全委会票决、任前公示、离任审计等制度。在党员发展、党费收缴、党员年度民主评议结果、党员教育活动开展和党内重大决定等内容公开中,坚决做到公开内容真实可靠,经得起干部群众“推敲”。在决定重大事项及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时,区委变“结果通报”为“过程公开”。
四是创新公开方式。各基层党组织按照形式服从内容、服从效果的原则,采取因地制宜,灵活多样的办法,根据不同的公开内容和本单位实际情况设置党务公开栏。党务公开栏分“固定公开”和“动态公开”两部分。固定公开部分设置“党组织成员分工、任期和年度目标、公开承诺、党员定岗”等栏目;动态公开部分设置“党的方针政策、上级党委工作部署和党组织决议、党内重大事项等情况进行公示和通报”,并指定专人专门负责党务公开工作,每月30日前对党务公开情况进行不少于一次的更新。适宜在党内公开的,通过党内有关会议、下发文件、定期通报、党员活动栏、党员活动室和设立文件查阅中心等形式进行公开。适宜在较大范围公开的,采取党务公开栏、网络邮件、电视广播、手机短信等形式进行公开。对于一些需要全体党员和群众尽快了解的方针政策、重大事项等,通过召开党员大会、群众代表大会和发布公告等形式公开,让全体党员和群众随时随地了解他们关注的事情。部分单位还通过党代表列席党委会议、重要情况向党代表通报等形式公开。
五是畅通公开渠道。目前全区23个直属党工委都成立了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组,按照不同分工,加强指导、宣传和协调。同时,还探索成立街道、社区两级监督委员会,对党风廉政建设、重大决策和资金安排使用及党务、政务和村务公开等情况进行监督,同时各工作小组还负责收集党员群众通过各种渠道反映的意见和要求,并及时处理,将处理情况通过网络留言栏、意见箱、公布监督电话、领导接待日等渠道适时予以公开,接受群众监督。(辽宁省抚顺市新抚区委组织部 田贵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