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江区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已全面启动,这次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涉及全区149个村(社区),1000多名村(社区)干部、8000多名党员和40多万名选民。按市委的要求,这次村(社区)“两委”换届从7月开始,到9月底基本完成。要求在7月底完成村(社区)党支部的换届选举工作,8月底完成村(社区)委员会的换届选举工作。
为确保换届风清气正,中央纪委机关、中组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换届风气监督的通知》,希望广大党员干部严格遵守换届纪律,坚决与歪风邪气作斗争,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
严肃换届纪律
“十个严禁”:严禁任何组织和个人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票、虚报选票票数等不正当手段,妨害党员和选民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严禁以砸毁票箱、撕毁选票、冲击选举会场等手段破坏和妨害选举;严禁参与或指使他人操纵选举、避会抵制、跟踪监视、虚假委托、张贴大字报、分发传单等不正当活动;严禁采用诬告陷害、诽谤中伤他人,或制造和传播小道消息扰乱换届工作;严禁以送钱送物、违规承诺等方式,在推荐和选举中搞拉票贿选等非组织活动;严禁对检举、控告选举工作中违纪违法行为的人员进行打击、报复;严禁借换届之机,突击花钱或私分集体财物、滥发补贴或纪念品,进行公款旅游、公款吃请等行为;严禁在换届前频繁接转党员组织关系、突击发展党员;严禁换届后不交印章、不交帐本、不交档案、不交村(居)务材料;严禁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妨害换届正常开展。
“六个一律”:对以买官卖官、拉票贿选、暴力威胁、弄虚作假等不正当手段参选或当选的,一律取消参选资格或依照法定程序宣布当选无效;对不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遵循换届选举程序开展的选举,一律宣布选举结果无效;对国家公职人员参与或干扰换届选举违纪违法的,一律按照党纪政纪从重处分或依法处理;对利用不正当手段干扰、妨碍和破坏换届选举工作的,一律严肃查处,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借换届之机突击花钱、私分公款公物、擅自处置集体资产的,一律从严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换届工作指导把关不严、组织领导不力、消极应付、处置不当,引发越级上访、集体上访或重大群体性事件,影响恶劣的,一律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