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柳江县委员会关于追授
余海燕同志“柳江县优秀共产党员”称号的决定
(2016年6月3日)
余海燕,女,汉族,1981年11月出生,2009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14年9月,当选为柳江县进德镇槎山村民委员会副主任;2015年1月,经推选考核合格,聘任为进德镇槎山村民委员会人民调解委员会委员、人民调解员。2016年4月14日,余海燕在调解本村北凤屯一起土地纠纷案件现场,为保护群众生命安全,在阻止当事人行凶过程中,不幸以身殉职,年仅34岁。
余海燕同志是一名扎根基层的村干部,她生前兢兢业业,恪尽职守,热爱本职,忠诚于党。在担任村委副主任期间,余海燕同志利用自己在外学习到的种养殖知识,积极传授种植菜花和养殖兔子的技术,帮助村民建立无公害蔬菜基地和蔬菜喷灌基地,组织村民参加村、镇、县、市举办的农技知识培训班64期,受训达2000多人次,发放科技资料1500余份。在她的带领和鼓励下,槎山村蔬菜种植面积扩大至100多亩,村民年均纯收入增至1.2万元;她筹集资金30余万元,修建13条26公里的村屯水泥路,完成全村5个自然屯渠道整治工程,整治渠道15公里;针对村民白天外出务工晚上在家的情况,余海燕通常晚上带着资料到村民家中,给他们宣传讲解惠农政策。回到家后,经常加班到晚上11、12点,填写相关报表;在人民调解员的岗位上,余海燕积极主动,立足本职,尽责尽力,她直接参与调解的家庭、邻里、婚姻等各类民事纠纷达30余起,没有一起因调解不及时或不满意引起矛盾激化,没有一件矛盾纠纷上交当地政府,全村实现矛盾纠纷“零上报,零上访”,深受群众信任和理解,支持与配合。
2016年4月14日,正在村委值班的余海燕,接到村民曾某戊和曾某甲又因同一土地使用问题产生纠纷的电话,二话不说赶到事发现场。该纠纷已于2015年3月终止了调解程序,按规定余海燕可以不再调处,但她本着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毅然开车前往。当她赶到现场时,纠纷局面已经失去了控制,犯罪嫌疑人曾水生用刀追赶对方当事人,在对方当事人逃脱后迁怒于余海燕,丧心病狂的犯罪嫌疑人向她连捅数十刀,余海燕同志不幸因公殉职。
余海燕同志殉职后,2016年5月,她被追授为“柳州市优秀人民调解员” 和“柳江县优秀人民调解员”。
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激励广大党员坚定信念、矢志奋斗,开拓进取、求真务实,牢记宗旨、为民奉献,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县委决定追授余海燕同志“柳江县优秀共产党员”称号。
全县广大党员干部要以余海燕同志为榜样,学习她牢记宗旨、心系群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公仆情怀;学习她勇挑重担、锐意进取,敢于面对困难和挑战的实干精神;学习她恪尽职守、无私奉献,为工作鞠躬尽瘁的高尚情操,做到履职尽责创先进、立足岗位争优秀、引领示范做表率、为民服务上水平,努力创造无愧于历史、无愧于时代、无愧于人民的崭新业绩。
全县各基层党组织要紧密结合新的形势和任务,学习余海燕同志先进事迹与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结合起来,创新形式,丰富载体,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理念,切实把思想统一到发展上,心思集中到发展上,力量凝聚到发展上,不动摇、不懈怠、不折腾,奋发有为,锐意进取,为在全区县域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基本建成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而努力奋斗,以优异成绩迎接中共柳江县第十四次党员代表大会的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