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以下简称《准则》)进一步强调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党要管党必须从党内政治生活管起,从严治党必须从党内政治生活严起。
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党员领导干部要经常对照党章党规党纪及“三严三实”要求、合格党员标准、先进典型等,审视、检查、修正自己,补齐短板,坚守规矩。要充分发挥“一把手”的领导示范作用,切实履行教育监管政治责任,把严守纪律、严明规矩放到重要位置来抓。党委(党组)要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引导和监督管理,特别是要运用好身边违纪违法的典型案例开展廉政教育提醒。
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党员干部要时刻牢记自己是人民的公仆,要摆正位子、放下架子、扑下身子,真心实意同群众交朋友,千方百计为群众排忧解难,立足本职为群众提供服务。用制度规范党员领导干部调查研究、定期接访、群众满意度测评等情况。党员干部要牢记肩负的职责和任务,要把服务群众和带领群众结合起来,积极落实好各项民生工程,加大扶贫攻坚力度,发展壮大集体经济,为改革发展、为广大群众做好各项服务。
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要正确实行民主和集中,讨论决定问题,要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严格执行规定程序。强化集体领导观念,坚持“下级服从上级,个人服从组织”,坚决克服议而不决、决而不行、内耗严重等软弱涣散现象。坚持党组织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对于自己职责范围内的事,领导干部要敢抓敢管,敢于承担责任,分工不分家,提高班子的战斗力。
发扬党内民主和保障党员权利。要坚持和完善党内民主各项制度,提高党内民主质量,党内决策、执行、监督等工作必须执行党章党规确定的民主原则和程序。必须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保障党员民主权利,抓好党员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的落实,畅通党员参与讨论党内事务的途径,拓宽党员表达意见渠道,使党员对党内事务有更多的了解和参与,加强对党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的监督。
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坚持党管干部原则,要把坚持正确用人导向作为净化党内政治生态的组织保证,充分发挥全委会、常委会集体领导作用,强化党委班子集体把关,重点把好政治关、作风关、能力关、廉洁关。进一步细化党委(党组)、分管领导和组织部门的权重和干部考察识别的责任,坚持把功夫下在平时,多到基层干部群众中、多在乡语口碑中了解干部,确保选拔出来的干部组织放心、群众满意、干部服气。
保持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在思想上牢固树立清正廉洁的意识,时时慎始,事事慎微,正确行使好手中的权力。“关键少数”要牢记自己是普通一员,自觉摈弃特权思想,敬畏权力,在任何时候都要做到严以用权、严以律己。要始终摆正个人和组织、个人和群众之间的关系,充分保障监督机制的顺利运行,以对组织、对个人、对下属负责任的态度,不断培养自身严格遵纪守法、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争当模范表率。
(中共柳江县委组织部 宋雯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