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融水苗族自治县严格贯彻新修订的《干部任用条例》,以“严”为准,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着力构建有效管用、简便易行的选人用人机制,不断巩固和提升选人用公信度。
严管理,转作风。在工作八小时内,要求干部深入基层调研,热情接待群众,做群众的贴心人;八小时外,开展干部夜访、夜课、夜会等活动,杜绝“走读”现象。通过现场抽查、固定电话核实等多种形式,不定时对干部进行明察暗访,对服务意识不强,擅自离岗、走读等违反工作纪律人员,通过通报批评、约谈等形式,纠正不良现象,转变干部作风。目前,现场教育40多人次,通报批评5人,约谈单位领导2人。
严培养,提素质。聘请区内外高等院校专家、教授围绕党的十八、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等专题,为科员(含技术人员、办事员等)、科级领导干部等举办培训班,不断提高后备干部综合素质。目前,举办副科级领导干部培训班3期270多人,公务员初任培训1期99人,开设“苗山讲堂”6期,对全县科领导干部、后备干部、村“两委”干部进行分类轮训,培训人数达5000多人次。
严考核,把质量。一是严考核。将平时考核、年度考核、提拔考核结合起来,综合评价干部。二是严程序。严格按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流程中的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任职等程序进行选拔任用干部。三是严标准。严格选拔任用干部,把工作表现突出、敢于“得罪人”、勇于担当、敢于负责、业绩突出的干部和长期坚持在基层工作一线的“老实人”,选拔任用到重要领导岗位上,树立良好的用人导向,不断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的热情。
严追责,强责任。一是对考核组的追责。精选政治素质高、文字功底好的干部为考核组成员,要求严守纪律,并对考核材料进行签字。二是对谈话人的追责。要求公平、公正、客观地评价被考核对象,并现场签字,确保真实性。三是对提名领导的追责。对提拔任用的新干部,提名领导要负一定责任,确保提名人选的质量。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增强选人用人责任意识。 (融水县委组织部 宋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