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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纪委:加大干部轮岗力度,激发干部队伍活力
发布日期:2012-05-24      | 字体大小:【

    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职位轮换(轮岗)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市纪委在机关内部进行了干部集中“大轮岗”,共涉及20名干部,轮岗面达40%,其中处级干部3名,科级及以下干部17名。通过内部轮岗交流,进一步优化了干部队伍结构,增强了干部队伍活力,为反腐倡廉建设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证。

    一、领导重视,目标明确。市委常委、纪委书记周惠峰高度重视,亲自部署,要求务必要做好轮岗工作,有效促进机关干部的内部流动,进一步激发每个干部的工作热情。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局长覃应霜具体负责,带领干部室同志认真分析委局干部队伍现状,明确轮岗基本原则、范围幅度,为干部轮岗工作奠定良好的工作基础。

    二、调查摸底,合理配制。着眼于构建合理的干部队伍,按照量才实用、注重实际的原则,在轮岗实施过程中,市纪委在采取查看个人简历、倾听干部意见的基础上,结合委局工作实际需要,根据干部德才表现、工作能力、专业特长以及工作实绩等方面综合考虑,合理拿出干部轮岗预案,经市纪委常委集体讨论之后最终确定轮岗名单,真正做到“人适其事、事得其人”。通过轮岗实现干部队伍的优化组合,使机关各室干部队伍在年龄、能力、经历等方面结构日趋科学、合理,最大限度的提升了队伍的整体素质。

    三、快速交接,及时疏导。为顺利推进此次干部轮岗工作,坚持做到干部人事安排由常委会议研究、集体决定,并严格做好保密工作。明确要求轮岗人员必须执行和服从组织作出的决定,在宣读委局干部轮岗名单决定后,短期内完成工作交接并到位,有效保证了决定的刚性和执行力。同时,为了关心爱护干部,主要领导分别找纳入交流范围的干部逐个谈心,了解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鼓励轮岗干部以崭新的精神面貌和高度的工作热情迅速投入到新的工作中,为全市纪检监察工作做出更大贡献。(市纪委干部室  周金生、苏祖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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