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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变作风,要从严,要将“问责”进行到底
发布日期:2016-08-19      | 字体大小:【

转变作风,要从严,要将“问责”进行到底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部门认真遵照执行。这是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重要的制度笼子,以强力问责倒逼责任落实,让失责必问成为常态。《问责条例》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利器,对因失职失责、“不担当”造成严重后果、损害执政的政治基础的领导干部都要严肃追责。

《问责条例》出台20余日,中纪委就对部分“不担当”的领导干部作出了党内警告或开除党籍的处分。此举是对那些不好好“作为”的责任人发出的重重敲打和警示,也是进一步推进和落实党的群众路线实践活动的具体表现,更对“懒政”“乱政”现象的一剂有效良药。要想从根本上整治这些“懒政”“乱政”的现象,彻底转变机关工作作风,还得全面问责,将问责进行到底。

问责,要一切从严,不留死角。要从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党的观念淡薄、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等问题,对领导干部从政治作风、生活作风、思想作风上依法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侵权须赔偿。

问责,不能够一时兴起,风过就停,要将问责进行到底。更不能把它当成“作秀”,用来赢得民众的眼球。一些领导干部、公职人员中存在的“不作为、乱作为、推诿扯皮”的懒政现象,是长期形成的,不是一朝一夕就可以彻底清除的,必须要做好打“持久战”的准备,要把“问责”进行到底。要让我们的领导干部、公职人员始终保持勤政务实的工作作风,牢牢记住坚持为人民踏踏实实做好事、做实事的服务宗旨。

转变作风,就要从严,要将“问责”“进行到底。这样才能将从严治党的整体责任,转化为各级党组织的具体责任;把中央的担当精神,转化为各级党的领导干部的担当行动,使“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就要担当”,成为党的干部的自觉意识。(城中区城中街道网友 覃蔚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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