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七大报告中,胡锦涛同志明确指出:要“建立健全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关心和爱护基层干部、老党员、生活困难党员。”开展党内激励、关怀、帮扶工作,建立健全相应的长效机制,是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党内和谐、社会和谐的重要内容,是坚持以人为本执政理念的客观需要,是尊重党员权益、落实党员主体地位的必然要求,是增强党员归属感、荣誉感和责任感的重要举措,也是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的内在要求。做好党内激励、关怀、帮扶工作,对于激励广大党员牢记党的宗旨,坚定理想信念,增强政治荣誉感、责任感和党员意识,对于凝聚党心、鼓舞斗志,进一步增强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对于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保证党的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如何进一步建立健全党内激励、关爱、帮扶机制,真正在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中形成上级党组织关心基层党组织、基层党组织关心广大党员、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都来关心人民群众的生动局面。笔者认为要树立“四个”观念。
一是树立把政治上的关怀放在首位的观念,不断增强党员的党员意识和执政意识。政治关怀集中体现为在加强对党员进行经常性教育的同时,充分尊重和落实党员的民主权利。党员民主权利是党内民主运行的基础,也是党员在党内主体地位的集中体现。党员民主权利的实现程度,标志着党内民主的发展程度。《党章》明确规定了党员的八项权利和八项义务,《党员权利保障条例》进一步细化规定了八个方面的权利,但在实际工作中还存在着许多不足。比如,党员行使民主权利的制度不健全,党员行使民主权利的渠道不够通畅,党员与组织之间、下级组织与上级组织之间权利与义务不对称等,都不利于调动党员为党的事业而奋斗的积极性。因此,全国组织工作会议明确指出,尊重党员主体地位,最根本的就是要认真落实《党章》赋予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被选举权和监督权等各项民主权利,让党员在党内生活中真正发挥主体作用。
二是树立以生产和工作上的激励为主旨的观念,把党员最广泛地组织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实践中来。党的性质表明:我们党是一个把符合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社会主义、共产主义作为最高理想,把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作为本质要求的马克思主义政党;是一个由千百万党员为了共同的理想、目标志愿组成的具有充分代表性和广泛性的政治组织。因此,党的执政活动决不是少数党员领导干部的政治行为,而是全体共产党员的共同实践行为,党员是党的执政活动的主体。我们党要始终走在时代前列,应对各种风险挑战,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必须通过千千万万个党员在具体生动的执政活动中去联系群众、凝聚群众和影响群众,进而来完成党的执政使命、实现党的奋斗目标。
三是树立以生活上的帮扶为重点的观念,切实保障和维护好党员的切身利益。随着我国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党员之间在拥有资产、收入水平、生活品质方面存在着一定的差异,由此带来思想观念、利益诉求等方面的差异,成为党内潜在的不和谐因素。建立相应的救助帮扶机制,缩小党内成员之间的利益差距,是促进党内团结和谐的最直接的途径。党的各级组织特别是党的基层组织应重视调整党内利益关系,加强党内利益整合,努力化解由利益差异所带来的思想认识差异,通过切实做好帮扶困难党员工作,努力营造团结、统一、平等、和谐的党内环境,增强党的凝聚力。
四是树立以全体党员为对象的观念,切实体现党内关怀、激励、帮扶的公平性。在谈到党内关怀、激励、帮扶时,我们往往想到的就是年老、体弱、多病的党员,的确那些在基层的老党员,几十年如一日,忠于职守,默默地为党和人民奉献着一切,吃苦在前,任劳任怨,当他们年老的时候,有不少老党员生活十分困难,此时的他们需要关怀,雪中送炭的“党内关怀”,如春风,似甘霖,确实很有必要。但是我们党员中的大多数在默默无闻,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努力奉献,虽然工作顺利,事业有成,但同样需要关心,尤其在生活工作节奏日益加快的今天,广大党员面临的压力也与日俱增,人性化的关怀需要显得尤为迫切。所以我们应从尊重党员主体地位的高度,着眼于全体党员的需求来建立健全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对党内关怀、激励、帮扶既有雪中送炭,又有锦上添花,坚持做到知党员所想、解党员所难、帮党员所需,在党内营造理解人、尊重人、关心人、爱护人的浓厚氛围,使广大党员感受到党组织的温暖和关怀,获得为党工作、为民服务的巨大动力。(城中区新农办 朱志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