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鹿寨县出台《鹿寨县学科带头人选拔培养管理办法》,加强对工、农、卫、教学科人才的选拔培养管理,形成良好的选才、育才、用才、留才工作机制。
严格标准程序“选才”。设定基本条件和资格条件,明确参选人员在政治素养、一线工作阅历、学科建设和科研创新能力等方面的要求。采取个人申报与单位推荐相结合,分系统组建评审小组进行初审,组建专家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审定学科带头人正式人选,颁发“鹿寨县学科带头人”证书,规定学科带头人管理有效期为2年。目前,共选出学科带头人15名。
强化培养扶持“育才”。鼓励学科带头人积极承担国家、自治区、柳州市的重大科研课题和重大工程项目,对学科带头人新申报的科研项目、课题,经评审后,一次性给予不少于1万元的项目经费。同时,县委人才办和学科带头人所在单位为学科带头人在科研课题申报立项、审批科研经费、论文发表和出版著作等方面给予重点扶持,提升学科带头人的科研攻关积极性。目前,审定科研项目15项,下拨科研项目经费15万元。
科学考评管理“用才”。建立学科带头人信息库,记录学科带头人的实绩和考核结果,采取目标管理、实绩考核、动态管理“三位一体”考评管理办法,对管理期内的学科带头人进行年度实绩考核,主要考察学科带头人工作目标任务和科研课题完成情况等,结合考评结果,对学科带头人进行表彰、奖励、调离、调整,确保学科带头人队伍质量。
建立激励机制“留才”。建立县领导联系学科带头人制度,由在职的县四家班子领导干部每人联系1-2名学科带头人,帮助学科带头人解决学习、工作、科研、配偶就业、子女就学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在管理有效期内对实绩考核达合格及以上的学科带头人,按每人每年不低3000元的标准给予奖励,并在年度评优评先等方面给予优先考虑。(鹿寨县委组织部)
严格标准程序“选才”。设定基本条件和资格条件,明确参选人员在政治素养、一线工作阅历、学科建设和科研创新能力等方面的要求。采取个人申报与单位推荐相结合,分系统组建评审小组进行初审,组建专家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审定学科带头人正式人选,颁发“鹿寨县学科带头人”证书,规定学科带头人管理有效期为2年。目前,共选出学科带头人15名。
强化培养扶持“育才”。鼓励学科带头人积极承担国家、自治区、柳州市的重大科研课题和重大工程项目,对学科带头人新申报的科研项目、课题,经评审后,一次性给予不少于1万元的项目经费。同时,县委人才办和学科带头人所在单位为学科带头人在科研课题申报立项、审批科研经费、论文发表和出版著作等方面给予重点扶持,提升学科带头人的科研攻关积极性。目前,审定科研项目15项,下拨科研项目经费15万元。
科学考评管理“用才”。建立学科带头人信息库,记录学科带头人的实绩和考核结果,采取目标管理、实绩考核、动态管理“三位一体”考评管理办法,对管理期内的学科带头人进行年度实绩考核,主要考察学科带头人工作目标任务和科研课题完成情况等,结合考评结果,对学科带头人进行表彰、奖励、调离、调整,确保学科带头人队伍质量。
建立激励机制“留才”。建立县领导联系学科带头人制度,由在职的县四家班子领导干部每人联系1-2名学科带头人,帮助学科带头人解决学习、工作、科研、配偶就业、子女就学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在管理有效期内对实绩考核达合格及以上的学科带头人,按每人每年不低3000元的标准给予奖励,并在年度评优评先等方面给予优先考虑。(鹿寨县委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