邪教问题与毒品、恐怖主义被称为当今世界三大公害。据不完全统计,全世界现有邪教组织5000多个,信徒数千万人。邪教对社会秩序粗暴践踏,对公民人身安全危害显著。“奥姆真理教”“大卫教派”“人民圣殿教”“恢复上帝十诫运动”等国外邪教组织都曾制造过致使大量人员死亡的恶性事件。众所周知,前些年“法轮功”邪教曾制造了包括“天安门自焚事件”在内的多起伤害案件,近年来“全能神”邪教也屡屡制造危害社会安定、伤害民众安全的恶性事件,包括2014年5月28日在山东招远发生的6名“全能神”邪教人员残杀无辜群众事件。
多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共同努力下,各地公安机关严厉打击邪教违法犯罪活动,有效遏制了邪教发展蔓延势头,教育挽救了大批受邪教蒙蔽裹挟的群众。但是,同邪教组织的斗争是长期和复杂的,当前“法轮功”“全能神”等一些邪教组织仍在暗中活动,继续蒙骗群众、危害社会。我们必须增强防邪意识、提高辨识能力,坚决对邪教说不。
一、什么是邪教
根据2017年1月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邪教组织”,是指冒用宗教、气功或者以其他名义建立,神化、鼓吹首要分子,利用制造、散布迷信邪说等手段蛊惑、蒙骗他人,发展、控制成员,危害社会的非法组织。
教主崇拜、精神控制、编造邪说、敛取钱财、秘密结社、危害社会是邪教组织的基本特征。
二、如何辨识邪教
简单通俗地说:
▲让你荒了田、抛了家、弃了学去信“神”的是邪教;
▲宣扬“世界末日”就要到了,只有加入他们的组织才能得救的是邪教;
▲有病不让就医,鼓吹入了“教”能治病、能消灾避难,搞“祷告治病”“驱鬼治病”的是邪教;
▲欺骗、威逼妇女受教主凌辱的是邪教;
▲说传统宗教过时了、要信新“神”的是邪教;
▲非法聚会时鬼鬼祟祟、乱喊乱叫、乱唱乱跳的是邪教;
▲让你用骗人的手段诱使他人加入的是邪教;
▲加入后不让退出的是邪教;
▲把社会、政府、普通老百姓当成“魔”的是邪教;
▲以“神”的名义煽动成员对抗政府的是邪教。
三、如何区分邪教与宗教
宗教中的神与人有区别,包括神职人员在内的现世之人,不论权势多大都不能自称为神;邪教教主都自我神化或自称为神。
宗教与社会协调,遵守法纪,不与政府对抗;邪教则反社会,反人类,蔑视法律,对抗政府。
宗教依法公开活动;邪教则秘密结社,非法传教。
宗教不允许神职人员个人敛财和行骗;邪教则用各种手段骗财、骗色,甚至胁迫信徒屈从。
宗教有自己的经典教义;邪教的所谓教义是危言耸听的歪理邪说。
四、邪教有哪些危害
邪教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邪教不仅残害生命、骗取钱财、破坏家庭、侵害妇女儿童权益,还煽动、指挥邪教痴迷者扰乱社会生产生活秩序,甚至从事颠覆国家政权活动。
①残害生命。邪教往往声称“信教能治病”,或称能用“功力”“法术”等为患者治病,一些痴迷者因此拒医拒药、延误治疗而致死、致残。一些痴迷者在歪理邪说的精神控制下,有的自杀、自残,有的杀人、伤人,残害无辜生命。
②侵犯公民人身和民主权利。对其成员剥夺人身自由、言论自由,侵犯宗教信仰自由,侵害妇女儿童和青少年合法权益,干涉婚姻自由。
③侵犯公民财产权利。用“上天堂”“得圆满”作为幌子,或以“末日论”相恐吓,向成员骗取大量钱财,供教主个人挥霍,造成信徒及其家庭失去经济能力,生活困难。
④破坏家庭关系,邪教以“开新工”等名义要求信徒外出发展组织及成员,致使大量信徒长期离家出走,导致家庭离散。导致夫妻离婚,子女无人抚养,老人无人赡养等恶果出现。
⑤破坏社会秩序。扰乱社会治安,严重危害正常生产生活秩序,侵蚀社会基层组织,煽动群众与党和政府的对抗情绪。
五、当前我国较为活跃的邪教组织
1.“法轮功”
“法轮功”由李洪志于1992年创立。
李洪志,男,1952年生,吉林省公主岭市人,现潜逃美国。
李洪志吹嘘自己是“宇宙主佛”、“创世主”,有“搬运”“定物”“隐身”“开天眼”“推迟地球爆炸”的能力,编造“生病是业力”“练功能治病”“修炼‘法轮功’能够成仙成佛”等邪说。他宣扬地球要爆炸,世界要毁灭,只有信“法轮功”才能幸免;修炼“法轮功”就要放弃亲情友情;不让你练“法轮功”的人是“魔”,“大逆之魔”是可以杀的。
“法轮功”的主要危害:一是侵犯人权、残害生命。截至1999年,全国2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不完全统计,因修炼“法轮功”致死人数达1404人;其中136名练习者自残、自杀,30多人无辜被“法轮功”痴迷者杀害。二是危害社会、侵犯他人正常权利。如攻击民用通信卫星,破坏广播电视公共设施,进行大规模电话骚扰、恐吓活动,并通过网络发送垃圾邮件等。三是恶意攻击任何与其意见不一致的人士和团体,侵犯公民的言论自由权利。四是以邪教方式进行反华政治活动。在境外,“法轮功”投靠西方反华势力,竭力抹黑中国形象。近年来在境外流传的许多针对中国的谣言,如“中国政府活摘法轮功人员器官”“中国在西方国家派驻大量间谍”“新冠病毒来自武汉实验室泄露”等,都是“法轮功”配合境外反华势力捏造、传播的。
2.“全能神”
“全能神”又称“东方闪电”、“实际神”,20世纪90年代初由赵维山创立,将其妻子杨向斌神化为“女基督”。
赵维山,男,1951年生,黑龙江阿城市人,现潜逃美国。
赵维山鼓吹“‘全能神’是唯一真神”,“‘全能神’统治的‘国度时代’已经来临”,“第二次道成肉身的‘女基督’将对人类进行审判”等邪说,声称只有信“全能神”才能得救,凡不信和抵制的都将被“闪电”击杀。
一些痴迷者变卖家产、抛弃家庭、丢掉工作、荒废学业,专职从事“全能神”邪教活动。2012年年底,“全能神”邪教组织借所谓玛雅预言“世界末日”即将到来为由,宣称只有信“全能神”才能得救,公开拉人入教。全国多地发生数十起“全能神”邪教组织人员非法聚集、闹事事件。2014年5月28日,在山东招远发生“全能神”人员杀人案。6名“全能神”邪教人员为发展组织,在当地一麦当劳餐厅内向一名女子索要电话,遭拒后将该女子残忍殴打致死。
3.“门徒会”
“门徒会”在一些地方又称“三赎基督”“旷野窄门”“二两粮教”“蒙头教”等名称,由季三保于1989年创立。
季三保,男,原名季忠杰,1940年生,陕西铜川人,1997年因车祸死亡。
“门徒会”歪曲《圣经》,凡《圣经》中的“耶稣”字样全部用“三赎”(季自称“三赎基督”)代替,信徒只许读“门徒会”编印的书籍资料。
“门徒会”主要危害:一是宣扬“祷告治病”,使成员拒医拒药而死亡。二是大搞“赶鬼治病”,以暴力侵害致人死亡。三是诱骗群众,以“为神奉献”“周济”“慈惠”为名,用小恩小惠笼络人心,控制和发展成员。四是制定“婚办”规定,不允许其成员与不信“门徒会”的“外邦人”通婚;侵蚀基层组织,拉拢党员、团员和干部加入组织。五是聚集滋事,一些地方发生了“门徒会”成员非法聚集滋事,公然阻挠干警执法,甚至打伤民警等恶性事件。
4.“全范围教会”
“全范围教会”又称“哭重生”“懊悔派”“重生派”等,由徐永泽于1984年创立。
徐永泽,男,1940年生,河南镇平人,现潜逃美国。
其散布“世界将到尽头”“信主能治病”等谣言,惑众生事。
该邪教经常组织聚会,聚会中除了祷告和唱自编的圣歌外,还嚎啕大哭,以表示对所犯罪孽的忏悔“重生得救”。每次聚会(称“生命会”)时间长达一星期,每天只吃一顿饭,天天跪着祷告、痛哭,直至“得到生命”。受“全范围教会”谣言的影响,许多信徒不思生产,一心等待“升天”。
5.“血水圣灵”
“血水圣灵”全称为“耶稣基督血水圣灵全备福音布道团”,又称“圣灵重建教会”,总部设在台湾,是邪教“新约教会”原台湾负责人左坤从“新约教会”中分裂出来建立的。
左坤,男,1930年生,原籍江西省九江市。1949年随国民党青年军入台,后加入美国国籍。
左坤要求信徒称他为“老爸”,吹嘘自己是“神的使徒”,宣扬“推翻人的国度,建立神的国度”。
6.“观音法门”
“观音法门”由释清海于1988年在台湾创立。
释清海,女,俗名张兰君,1950年生,英籍华人,生于越南。
其标榜自己是“清海无上师”,等同于释迦牟尼、耶稣基督、安拉真主等,煽动信徒对其个人崇拜。
“观音法门”宣传“素食拯救地球”的谎言,声称2007年底,因地球变暖海底毒气上升,世界上必须有三分之二的人吃素食,才能拯救地球。煽动信徒开办“素食餐厅”,并收取其经营利润,以达到骗钱敛财、宣传“末世论”的目的,并以“素食餐厅”作为其联络信徒的活动点。释清海本人通过出售所谓由其本人设计的“天衣”“天饰”及各类纪念品等手段,骗取信徒巨额钱财。
7.“华藏宗门”(又称“华藏功”)
“华藏宗门”(又称“华藏功”)由吴泽衡于1990年创立。
吴泽衡,男,1967年出生,广东揭阳人。
吴泽衡自称“华藏”“一脉初祖”,自封法号“觉皇”,宣扬灾难,提倡双修,称“男女双修可以使人达到学佛的最高境界”、“可以成佛”、“可以迅速提高修行”、“能增强法力”。2000年因犯擅自发行股票罪和非法经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2010年出狱后,歪曲入狱原因,重新整合组织,聚拢涉及1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美国、挪威等国家的信徒恢复活动。2014年7月,“华藏宗门”邪教组织被依法查处,2015年10月30日,吴泽衡因犯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强奸罪、诈骗罪、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判处无期徒刑。
8.“银河联邦”
“银河联邦”由郑辉于2012年创立。
郑辉,女,1966年生,广西南宁人。
郑辉声称“银河联邦”是一个活动范围在三维到九维的泛银河系的统一组织。其盗用佛教教义术语,编造歪理邪说,自称是“银河联邦”在地球上的全权代表。
郑辉在互联网上建立“银河联邦”“中国觉醒大学”等网站,通过组织非法“法会”,制作、印刷、散布非法出版物、宣传品的形式,散布迷信邪说,蛊惑蒙骗他人,发展控制信徒,并通过接收“供奉款”的方式骗取信徒的钱财。2015年7月,郑辉因犯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八年。
9.“日月气功”(又称“意识保健功”)
“日月气功”由温金路于1994年创立。
温金路,原名温金六,化名金光道,男,1945年生,原籍河南省襄城县。
温金路自称有超能力,能预测灾难,宣扬“意识”能保健,练功能治病。抛出“解信号”歪理学说,散布“大调整”末世论和“大乐园”谎言。骗财骗色、奴役信徒、危害家庭,破坏社会正常秩序。2020年6月15日,温金路因犯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强奸罪、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十九年。
六、参与邪教活动是违法行为
《刑法》第三百条规定,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破坏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蒙骗他人,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犯第一款罪又有奸淫妇女、诈骗财物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对组织、教唆、胁迫、诱骗、煽动他人从事邪教、会道门活动或者利用邪教、会道门、迷信活动,扰乱社会秩序、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七、遇到邪教我们怎么办
一是遇到邪教宣传内容,要做到不听,不看,不信,不传。
二是破除迷信思想,正确对待人生坎坷,增强追求美好生活的勇气和信心。
三是如发现邪教的违法活动,请及时向公安机关检举揭发。
四是积极学习反邪教知识,不断增强识邪、防邪、拒邪意识,为“无邪”社会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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