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两制"的基本内容是"在一个中国的前提下,国家的主体坚持社会主义制度;香港、澳门、台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割的部分,它们作为特别行政区实行高度自治,原有的资本主义制度长期不变。在国际上代表中国的,只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1997年7月1日和1999年12月20日,中国先后恢复对香港和澳门行使主权。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一国两制"开始由构想进入实践。江泽民在香港"2001年财富全球论坛"开幕晚宴上的讲话中充分肯定了香港回归后的成就,重申"实行’一国两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方针,是中国政府的长期基本国策,不管出现什么情况,都不会动摇和改变。"这一论断是建立在"一国两制"在香港和澳门的成功实践基础之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