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央印发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进一步完善了地方党委各项制度。地方党委制度是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发挥领导核心的坚强组织保证,地方党委制度的完善对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意义重大。充分发挥出地方党委领导核心作用,是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凝聚党心民心的必然之举。
“地方党委强不强、领导作用发挥好不好,事关党和国家事业的发展。”中国梦的奋力实现、“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有序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等事业的实现,既需要全体党员干部的参与,更需要各级地方党委的坚强领导。各级地方党委作为本地区的领导核心,在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统筹推进利民惠民政策落实上,居于关键位置。对原《条例》进行修订,有利于完善地方党组织权力运行机制,为全面从严治党营造良好的执政环境。”
《条例》的修订,是中央推进从严治党、制度治党、依规治党一脉相承之举措,进一步落实了地方党委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通过全面梳理地方党委工作实践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吸收有效经验,破除制度障碍,创新方式方法,对于地方党委提升干事创业能力、增强依规行政意识,都有着极强的指导意义和约束作用,有利于确立地方党委开展工作的规则,有利于提高地方党委工作的科学化水平。
制度好不好,落实见成效。《条例》的制定和实施,对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地方党委工作,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新修订《条例》已经为地方党委工作指明了方向、制定了规矩。3200多个地方党委唯有肩扛职责,手握法纪,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方能在履职尽责中,夯实领导核心地位,发挥领导核心功能,从而实现党和国家的发展目标,满足人民群众的幸福期待。(伍恒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