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干部“带病提拔”,是指干部在提拔前或提拔过程中,存在违纪违法行为但组织未能发现或查实,得以提拔任职的情况。严防“带病提拔”,提高用人选人质量,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以构建良好的政治生态。
防止干部“带病提拔”,是贯彻全面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的要求。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从治标和治本两个方面治理腐败问题,“拍蝇打虎”已取得阶段性进展。随着“四风”和反腐败问题的深入开展,各种问题也开始显现。虽然干部“带病提拔”只是个别现象,但也是违反党纪党纲的行为,其无视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会造成极大危害和影响。因此要加强对干部选拔工作的管理,规范选拔干部程序,促进党规党纪执行到位。
确保选好人、用好人,要把从严治党贯穿到选拔的每一个流程。考核前要制定明确的考核方案,对考核方法进行深入了解,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进行深入研判,确保干部任选工作有章可循。考核时要严格按照要求选好人、用好人,避免干部任用管理失之于察、失之于明、失之于松、失之于宽、失之于松。同时还要注意建立健全“干部带病提拔”问责机制,“教育千遍,不如问责一次”,要做到失责必问、追责必严,把权力扎进制度的笼子以选出德才兼备的好干部。
党的十八大以后,我国进入了从严治党管党的新常态,要坚持以从严治党的新要求营造风清气正的用人环境,确保选拔出政治上靠得住、作风上过得硬、工作上有真本事、人民群众信得过的好干部。(莫卓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