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意见》对切实防止干部“带病提拔”作出具体规定,符合全面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的要求,是做好新时期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重要遵循。
防止“带病提拔”要严格审查制度,做到“凡提必核”。俗话说:“为官一任,造福一方”,干部的好坏关系到一个地方发展的兴衰,所以干部的选拔非常重要。加强干部队伍的监督管理、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需要 “凡提必核”这种制度来支撑,为干部的选拔任用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证,同时使得干部提拔的审核制度形成了长效机制,有利于干部队伍的治理。
杜绝“带病提拔”要对干部进行全方位考核。核查干部的情况要提出硬性要求。对干部进行个人情况的调查,就要全面考察干部的“德、能、勤、绩、廉”等问题,深入了解干部日常品行和表现,多渠道、多层次、多侧面识别干部。领导干部要将接受组织的调查作为鞭策自己的一种方式,当成是一次受教育的机会,自觉接受党组织的调查,始终保持共产党员的党性修养。
杜绝“带病提拔”要健全核查机制。“凡提必核”的核心在于“核”,要通过认真的核查,对于将要提拔的干部查出问题,理清问题的实质,一旦核查出的问题是关键性的问题,就要杜绝“带病提拔”,确保干部队伍的纯洁性。
俗话说,“打铁还需自身硬”,我们各级领导干部要从自身做起,把该打的“板子”狠狠打下去,进一步扎紧干部选拔任用的制度笼子,认真落实好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要求,营造风清气正的用人环境。(唐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