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城县从干部的考察、测评、进退和监督等全过程入手,创新措施、从严从实、突出重点,严防干部
“带病”提拔和上岗。
从“常规考察”到“重点考察”,卡住“带病提拔”关口。一是正面考察“绩”。对干部“绩”的考察,研究细化了“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两个要素指标,采取查阅考核对象资料、采集核实有关数据、实地考察、专项调查、征求意见等多种方式进行,准确掌握后备人选的工作实绩和群众认可度情况。二是重点考察“德”。建立了4大类、10项内容的“四德”考评指标,对每项内容的考评要素设立了1-10分的测评等次,加强了对干部政治品德、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的考察评价。
从“单一测评”到“多样测评”,筛查“带病在岗”干部。一是单位综合测评。通过发放测评卷,根据被考核人平时表现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列出一条最突出的特点和一条最明显的缺点,进行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的等级评定,给予提拔、留用、交流、免职的意见。二是部门交叉测评。引入县乡互评互议机制,对县直部门、单位和乡镇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实行交叉测评。通过全县领导干部大会统一组织测评打分,按照一定比例计入考核综合得分,拓宽了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渠道,有效克服了干部考核“手段单一化”的弊端。三是领导测评。制作《柳城县处级领导分管副科级以上干部测评表》,由县处级领导对分管的副科级以上干部从德、能、勤、绩、廉5个方面进行评价,县分管领导还可以向组织部门提出对被测评人的调整使用意见。
从“把脉问诊”到“对症下药”,整顿“带病在岗”干部。制定出台《柳城县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领导干部暂行办法》,探索建立“带病”干部退出机制。一是要求“带病”者 “下”。结合年终测评考核及县级分管领导的测评使用意见,对在民主评议或年度考核中,排名倒数十位的干部进行诫勉谈话;对不称职得票率超过1/3,且评定为不合格等级,及不能认真执行上级的指示、决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班子不团结,内耗严重,管理混乱,违反“四风”问题的,给予免职或调整处理。二是引导“带病”者自愿下。严格落实自愿辞职、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制等补救措施,由县委组织部长进行约谈整改,由“带病”者本人自愿提出辞职。
从“日常监督”到“全程监督”,教育警醒防患未然。一是“事前防”,对重点单位实行重点监督。对单位党政“一把手”、即将离职的领导干部、管理人财物等重要岗位的干部进行重点监督管理,任用前均核实个人报告事项内容。二是实行“事中控”,对重点环节实行专项监督。通过明察暗访、走访座谈、个别谈话、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群众举报等形式,对领导干部婚丧嫁娶、升迁调动、子女升学、逢年过节等重要时间节点进行严格监督。制定实施《柳城县领导干部监督预警机制的意见》,针对了解到的相关问题,核实后以谈话、书面、督办等形式进行教育警醒。三是“事后戒”,对重点岗位人员进行监督。在全县7个重点单位开展“一报告两评议”,对出现轻微苗头倾向的领导干部发出书面警示通知并进行谈话,指出存在问题,要求有关人员作出解释、说明和回复,防患于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