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积极稳妥地推进我县基层党内选举制度改革,探索基层干部选拔任用新机制,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市委组织部《关于印发<柳州市公推直选乡镇党委班子成员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柳组通字〔2011〕29号)文件精神, 2011年我县采取公开推荐、差额直选(简称“公推直选”)的方式,选拔洛满镇党委班子成员。现公告如下:
一、公推直选职位及职数
洛满镇党委书记1名、党委副书记2名(其中1名主抓政府工作,1名主抓人大工作)、党委委员6名。
二、公推直选报名范围
面向柳江县内公开推荐,符合条件的柳江县内各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干部,要求党组织关系在本县,具有3年以上党龄。
三、公推直选职位资格条件
(一)党委书记资格条件
除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当具有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2.年龄40周岁以下(1970年4月1日以后出生);
3.身体健康;
4.具有一定的党务工作经验;
5.担任副乡科职领导职务3年以上(正科级以上领导干部推荐不受此限制);
6.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现任洛满镇党委、人大、政府班子党员正职领导不受上述职位资格条件限制,均可列为推荐人选。
(二)党委副书记资格条件
1.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2.年龄40周岁以下(1970年4月1日以后出生);
3.身体健康;
4.具有一定的党务工作经验;
5.担任副乡科职领导职务2年以上(正科级以上领导干部推荐不受此限制);
6.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现任洛满镇人大、政府班子党员正职领导不受上述职位资格条件限制,均可列为推荐人选。
(三)党委委员资格条件
1.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2.年龄40周岁以下(1970年4月1日以后出生);
3.身体健康;
4.在职在编干部满三年以上;
5.近两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现任洛满镇党委、人大、政府班子的党委委员不受上述职位资格条件限制,均可列为推荐人选。
上述资格条件中,年龄、党龄及任职年限均含本数,计算截止时间为2011年4月1日。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或不能作为推荐对象:
1.正在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审查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仍在处分影响期限内的;
3.受过刑事处罚和行政拘留的;
4.曾被开除公职的。
四、公推直选程序和要求
这次公推直选按照宣传发动、公开报名推荐及资格审查、确定候选人初步人选、组织考察、确定候选人、公示、实地调研、直接选举、审批备案等程序进行。
(一)宣传发动(3月14日至3月22日)
召开全县公推直选乡镇党委班子成员试点工作动员大会。下发《柳江县2011年公推直选乡镇党委班子成员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并通过柳江党建网等媒体向社会发布公告,公布公推直选的职位、任职条件、程序方法和报名推荐办法等。
(二)公开报名推荐及资格审查(3月14日至3月25日)
采取个人自荐、单位推荐、处级干部推荐、党员联荐(10名正式党员)等四种形式进行报名。报名、推荐每人限一个职位。报名和推荐材料交送柳江县委组织部干部科,截止日期为2011年3月22日下午5:30,逾期不再受理。《柳江县公推直选洛满镇党委班子成员报名推荐登记表》可以复印,也可以登录邮箱下载,邮箱地址为:liujxzzk@163.com,密码7219777。
(1)个人自荐:由本人填写《柳江县公推直选洛满镇党委班子成员报名推荐登记表》后,在“推荐方式”栏内签名,向县公推直选试点办自荐。
(2)单位推荐:由各单位根据公开推荐职位任职资格条件和要求,集体研究确定推荐人选,在《柳江县公推直选洛满镇党委班子成员报名推荐登记表》中的“推荐方式”栏内盖章,向县公推直选试点办推荐。
(3)处级干部推荐:由本县处级领导干部(含非领导职务处级干部)在《柳江县公推直选洛满镇党委班子成员报名推荐登记表》中的“推荐方式”栏内署实名,向县公推直选试点办推荐。
(4)党员联荐:由组织关系在本县的10名以上中共正式党员在《柳江县公推直选洛满镇党委班子成员报名推荐登记表》中的“推荐方式”栏内联合署实名,向县公推直选试点办推荐。
(5)资格审查:按照任职条件,县公推直选试点办资格审查小组对报名人员和推荐对象进行资格审查。对资格审查合格者,如果出现一人在多个职位被推荐的情况,则由被推荐者确定其中一个职位为最终职位,同时,通过柳江党建网等媒体和洛满镇政务公开栏公示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公示期3天。
(三)确定候选人初步人选(3月25日至3月28日)
召开全县正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大会,在通过资格审查的人选中以无记名方式票选候选人初步人选。根据票选结果,按得票多少党委书记取前3名、党委副书记(主抓政府工作)取前3名、党委副书记(主抓人大工作)取前3名、党委委员取前12名作为初步人选。票取中如最后一名票数相等出现并列,则票数相等人员一并确定为候选人初步人选。推荐结果通过柳江党建网等媒体和洛满镇政务公开栏发布公告。
(四)组织考察(3月29日至4月8日)
根据公开推荐结果,由县委组织部派出干部考察组,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方法和程序,对每个职位的候选人初步人选进行考察。如有考察不合格者,按票选时得票数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五)确定候选人(4月11日至4月13日)
召开县委常委会议进行差额票决,党委书记职位按照1:2比例,确定2名候选人;两个副书记职位按照1:2比例,各确定2名候选人;党委委员职位按照1:1.5比例,确定9名候选人,并以书面形式征求县委全委会委员的意见。候选人确定后,报市委组织部备案。选举前,将候选人的党组织关系转到洛满镇机关党支部。选举结束后,未当选的,则将其党组织关系转回原单位。
(六)公示(4月14日至4月18日)
在柳江党建网等媒体和洛满镇政务公开栏、候选人所在单位对15名候选人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如发现有影响任职问题的,取消候选人资格,按县委常委会票决时得票数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候选人。
(七)实地调研(4月19日至4月26日)
县公推直选试点办组织候选人到洛满镇进行调研,各候选人撰写竞职演讲报告。
(八)直接选举(4月27日至4月29日)
召开洛满镇第十三届党代表大会进行直接选举。直接选举分四个步骤进行:第一,县公推直选试点办领导宣读县委文件,公布候选人名单,介绍候选人产生情况(分职位按姓氏笔画为序),并提供候选人《干部任免审批表》和《候选人工作实绩》材料给与会党代表;第二,候选人进行竞职公开承诺和10分钟以内的竞职演讲(抽签决定顺序);第三,进行20分钟以内的现场答辩(由党代表现场提问,允许对每个候选人提问1-2个问题);第四,与会党代表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差额选举洛满镇党委书记、副书记、党委委员。
进行直接选举时,实到会党代表不得少于应到会党代表的五分之四。获赞成票超过实到会人数一半的始得当选。如出现得票相等的情况,则进行二次投票。
(九)审批备案(5月3日至5月10日)
由县公推直选试点办向县委报告选举结果,县委根据选举结果,按照有关规定对选举结果进行批复,办理任职手续。同时,将批复文件抄报市委组织部。试点工作结束以后,认真做好经验总结,以及有关文件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
五、工作纪律
推荐人选如有违反有关规定的,视其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通报批评、直至取消参选资格,情节严重者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其他人员在公推直选工作过程中如有违法违纪行为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公推直选试点工作由柳江县纪委(监察局)进行监督,监督举报电话号码:0772—7212254。公推直选试点办公室设在柳江县委组织部,联系电话:0772—7219777;邮编:545100。
本工作简章由柳江县公推直选试点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柳江县公推直选洛满镇党委班子成员报名推荐登记表
柳江县公推直选乡镇党委班子成员
试点工作领导小组
2011年3月14日
附:
柳江县公推直选洛满镇党委班子成员报名推荐登记表
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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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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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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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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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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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 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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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 生 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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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 党
时 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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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工
作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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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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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职 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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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何爱好
及特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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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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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日制
教 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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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院校
及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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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职
教 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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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院校
及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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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及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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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荐 职 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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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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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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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
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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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 惩
情 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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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考
核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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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家
庭
成
员
及
社
会
关
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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称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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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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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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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
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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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及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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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
名
︵
推
荐
︶
方
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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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推荐)方式在以下相应栏打“√”:
□ 个人自荐 □单位推荐 □处级干部推荐
□党员联荐
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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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
委
组
织
部
审
核
意
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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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人:
(盖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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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推荐职位:分为党委书记、党委副书记(主抓政府工作)、党委副书记(主抓人大工作)和党委委员等四类,填写时请分类注明。
2、请登录以下邮箱下载表格并双面打印:liujxzzk@163.com,密码:72197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