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和基层政权建设,充分发扬民主,构建阳光选举,和谐换届,8月初,我县制定了《柳江县2011年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采取实行“四个民主”,推行“六公开”,落实和保障党员、群众的参与权、知情权、发言权、表决权、监督权、民主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依法稳步推进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
一是实行民主决策。通过党务公开栏和村务公开栏,公开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的职位、任职条件和程序,认真落实党员、村(居)民的参与权和知情权。
二是实行民主推荐。严格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筛选确定村、社区“两委”班子候选人,并公开民主推荐结果,保障党员、群众的民主权。
三是实行民主监督。从选民登记、推荐候选人到选举日等各个关键环节都严格落实公开公示制度,广泛接受党员、群众的监督,各相关部门按各自职能加强监督等。
四是实行民主选举。要求投票日当日当众开箱计票,当场公开宣布选举结果,杜绝暗箱操作,认真落实党员、群众的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江组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