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落实河长制工作,离不开法律法规的支撑,为了从根本上提高群众对河长制工作的重视,洋溪乡培训了一批党员“法博士”,深入群众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乡村清洁条例》,严禁村民在河岸线随意倾倒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
为了确保河长制能够实现河长治,洋溪乡建立“党员河长”志愿巡河管理模式,形成乡、村、党员三级联合作战的责任网络。对表现积极,工作有成效的优秀河长进行表彰,悬挂小红旗,提高参与感和荣誉感,打通河长制“最后一公里”。引导群众爱河护河,共治共享共赢,建设“河畅、水清、岸绿、景美、人和”的幸福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