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视野,配齐配强县中医院领导班子,经县委同意,在全区范围内公开引进县中医院院长。
一、任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
2、熟悉医院管理工作,具有较强的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能力,具有履行职责所必需的政策理论水平和专业基础知识;
3、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医疗卫生事业,有良好的医德医风,在工作岗位上开拓进取,做出实绩;
4、自觉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善于团结同志,服务意识强,作风正派,清正廉洁;
5、具备《干部任用工作条例》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任职资格
1、具有大学专科学历和副主任医师(副高级专业技术)以上职称;
2、年龄在50周岁以下(即1965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3、在三级甲等以上医院担任科室副职2年以上,或在县级医院担任副院长2年以上经历;
4、近三年年度考核等次为合格以上。
二、待遇
1、所聘任院长纳入医院正式在职在编人员管理,享受相应的事业乡科级正职享有的政治待遇;
2、院长在聘用期间按其职称最高级别兑现工资待遇,工资按月发放;
3、“五险一金”按相关规定办理。
三、程序和要求
引进三江县中医院院长工作从2015年10月中旬开始,至10下旬结束。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察、讨论决定等程序进行
1、报名。符合条件的个人以组织推荐或个人自荐的方式到县委组织部干部科直接报名,或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报名(报名时间以当地邮戳、收达为准)。报名时须提供有关证明材料(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任职证明、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等)原件和复印件。
2、资格审查。由县委组织部按照规定的条件和资格进行审查。
3、适岗评价。由县委组织部组织相关单位领导、行业专家对符合任职资格的人选进行适岗评价,提出适合人选,按相关程序确定考察对象。
4、考察。由组织部门依据招聘职位的职责要求,对考察人选的德、能、勤、绩、廉等各方面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对不符合资格条件者取消资格,按适岗评价排名顺序将下一名列为考察对象。
5、讨论决定。县委常委会根据适岗评价、考察等方面的情况,集体讨论决定拟任职人选,拟任职人选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正式任职。
未尽事宜请向县委组织部干部科咨询。
地 址:三江县古宜镇江峰街10号。
邮政编码:545500
联系电话:0772-8617285
传 真:0772-8612293
电子邮箱:sjzzbgbk@163.com
监督电话:0772-8612007
附件:三江县公开引进中医院院长报名登记表
中共三江侗族自治县委员会组织部
2014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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