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三江侗族自治县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以推动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总任务,以“三个聚焦”抓好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助力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建设。
聚焦顶层设计,在非遗保护传承工作中强化法治保障
联合三省(区)四市六县开展侗族村寨世界文化遗产申报工作,制定出台《三江侗族自治县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条例》、《三江侗族自治县侗族百家宴保护条例》等相关法规,构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地方性法规体系,健全文化保护制度,设立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发展中心,建立民族、文化、教育、广电等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有力推动侗族文化资源在传承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
聚焦摸清底数,在非遗保护传承工作中强化基础工作
精心组织开展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整理、申报工作,全县登记在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项目共18个门类,包含1030个项目的资料。截至2023年底,全县共有各级非遗传承人共计226人,“侗族大歌、侗戏”等4项列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37项列入自治区级保护名录,总数排名和增量保持全区第一。
聚焦载体建设,在非遗保护传承工作中强化群众参与
从传承人保护入手,抓名誉工程,连续多年由政府评选“十佳民间艺人”,“十佳生态文化村”,给予经费支持。坚持开展侗族大歌进校园等民族文化进校园进课堂文化活动,促进青少年扣好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第一颗扣子。以民族传统节日活动为载体,将党的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等内容融入其中,常态化组织开展民族文化系列活动,为民间艺人,传承人提供展示平台。2023年以来,组织开展“戏曲进乡村”文艺演出等活动90场次,举办侗族大歌等专项培训共80余场次。通过创新非遗传承保护模式,巧借“多耶”、“月也”、“讲款”、“芦笙踩堂”等当地特有的侗族风俗文化平台载体,建立下沉基层的互动交流平台,增进了侗族与其他民族之间的交往交流交融,使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行动深入侗乡各族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