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鱼峰动态 基层党建 人才工作 干部工作 主题教育
  当前位置:首页 >> 远程课堂 >> 文章内容
 站内搜索
最新新闻
· 第二批主题教育中,各地将好做法好经验以制度形式固定下来
· “四下基层”彰显历久弥新的时代价值和实践伟力
· 【媒体看鱼峰】以“积分制”提升乡风文明
· 关于第二批主题教育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这些关键点
· 习近平同全国妇联新一届领导班子成员集体谈话
· 石小松主持召开十一届区委第70次常委会(扩大)会议
· 习近平在江西考察
· 我区举办机关离退休党组织党建工作部署暨支部书记(支委)党务知识培训会
· 鱼峰区建立后备干部“轮岗换位”制度
· 鱼峰区召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推进会
热点新闻
中国共产党章程——第九章 党 组
 
发布日期:2010-06-20

   第四十六条 在中央和地方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经济组织、文化组织和其他非党组织的领导机关中,可以成立党组。党组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党组的任务,主要是负责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讨论和决定本单位的重大问题;做好干部管理工作;团结党外干部和群众,完成党和国家交给的任务;指导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组织的工作。

    第四十七条 党组的成员,由批准成立党组的党组织决定。党组设书记,必要时还可以设副书记。

    党组必须服从批准它成立的党组织领导。

    第四十八条 对下属单位实行集中统一领导的国家工作部门可以建立党委,党委的产生办法、职权和工作任务,由中央另行规定。 


上一篇: 中国共产党章程——第八章 党的纪律检查机关 下一篇:中国共产党章程——第十章 党和共产主义青年团的关系
 
中共柳州市委组织部主办 | 鱼峰区县委组织部承办│电话:2825584 | 地址:柳州市文昌路66号│邮编:545006 | 桂ICP备2021006142号-5 | 桂公网安备 45020302000080号
©2007-2016 中共柳州市委组织部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