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鱼峰区选派正科级领导干部担任城中村“第一书记”
发布日期:2015-10-12      | 字体大小:【

      鱼峰区在城中村“两委”换届基础上,2015年初选派3名正科级领导干部担任为期一年的城中村“第一书记”,全面协助推进城中村党建工作。

      一是严格选拔人选。“第一书记”从常委部门选出,主要选拔工作经验丰富、群众工作能力强、政策理论水平高、政治立场坚定的正科级领导干部。选拔程序严格按照“个人自荐—组织推荐—常委会讨论决定”进行。第一批“第一书记”从区委办、组织部、统战部选出,均是任正科级职务满10年以上,具有机关、街道等多部门工作经历的领导干部。根据选派干部的专业技能、政策水平和任职村的特点,进行合理匹配,确保选派工作和新农村建设、群众需求紧密对接。

      二是加强党建指导。“第一书记”开展党建工作帮扶指导,推进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抓好整顿软弱涣散党组织,党员培养发展和教育管理工作,指导开展城中村党员和村“两委”干部培训,推进村党组织“创星升级”活动、“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和“三会一课”,完善村规民约等规章制度。“第一书记”驻村以来,发展党员6名,较2014年同期提高了100%;群众身份的村组干部全员递交了入党申请书;成立了党代表工作站,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21件;完善《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职责》、《村奖学金制度》等14项工作制度,持续推进城中村向城市社区服务模式转型。

      三是强化管理考核。“第一书记”实行脱产驻村,每月驻村不得少于20个工作日。采取工作日志和考勤登记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勤,街道党工委具体负责,区委组织部不定期抽查,区委副书记、区委组织部部长不定期开展入村调研。落实承诺公示制和定期汇报制,建立目标管理、民主测评、检查评价的综合考核评价机制,考核结果作为评优评先、享受职务与职级并行待遇、晋级提拔的重要参照依据。(鱼峰区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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